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25-2768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医保〔2025〕13号 成文日期: 2025-03-31
发布单位: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73-2025-0001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收集采纳情况
时间:2025-03-31 17:34 来源: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浏览次数:

2024年8月28日至9月6日,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网址:https://www.hangzhou.gov.cn/art/2024/8/28/art_1229779704_4294272.html),未收到反馈意见。

2024年6月-12月先后多次向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税务局、各区、县(市)财政及税务部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2条,采纳或部分采纳2条,意见反馈及采纳情况详见附表。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征求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文件名称

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起草部门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序号

提交

部门

建议内容

采纳情况

未采纳理由

1

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无意见



3

律师

1.第三部分“结余管理”第三款关于资金承担的表述易引起歧义,建议进一步修改明确;2.第五部分“监督管理”第一款关于“商业保险机构”的表述不够准确,建议修改为“第三方机构”;3.第五部分“监督管理”第三款,对参保人员或其他人员骗取待遇的情形,应当责令退回骗取的基金,不存在整改内容。

已采纳


4

市审

计局

建议“四、移交管理……组织对桐庐县和淳安县试点期间的长护险基金开展全面审计”,明确为“市医保局、市财政局等相关主管部门联合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组织开展桐庐县和淳安县试点期间的长护险基金全面审计”。

部分采纳

经协商,我局将联合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会商后确定审计主体。

5

区、县(市)医保及财政部门

无意见



6

主城区医保分中心

无意见



7

社会

公众

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