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807/2021-26513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环发〔2021〕81号 成文日期: 2021-12-29
发布单位: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64-2021-0004
《关于对新销售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实时排放在线接入的通告》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汇总表
时间:2021-12-29 16:32 来源: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时排放在线联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关于对新销售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实时排放在线接入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9月22日书面向相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于9月29日-10月14日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上公示(http://epb.hangzhou.gov.cn/art/2021/9/29/art_1692296_59022818.html)发布公示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反馈意见2条,其中不采纳1条、部分采纳1条。详见“征求意见汇总表”。

征求意见汇总表

序号

单位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理由

1.  

市农业农村局

在上述《管理办法》和《通告》(征求意见稿)中,   “非道路移动机械”涵盖的范围内,将“农业机械”删除。理由如下:

1、根据8月23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农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我市正进一步深化机械强农推进“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按照你局即将出台的管理办法和通告,如将农业机械列入实时排放在线联网管理和接入范围,一定程度会影响全市农业机器换人、机械强农工作大局,与省农业高质量发展精神不符。

2、我市大部分地区为山区丘陵地带,农业机械化程度不高,农业机械使用范围不广,数量不多,农业机械尾气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有限。

部分采纳

根据当前实际情况,暂不对农机机械暂施行在线联网管理,《通告》中删除;《管理办法》作为长效管理文件,仍保留农机机械。

2.  

市城投集团

“非道路移动机械”建议修改为“非道路移动机械(应急抢险除外)”

不采纳

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在线联网不会影响应急抢险。

3.  

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市林水局、市园文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交投集团、市地铁集团10家单位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