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
2019-
09-
29
14:
21
来源:
浏览次数:
杭财法〔2019〕8号
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及省市政府相关规定,结合近年来新修订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工作,我局对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集中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45件(附件1),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8件(附件2),部分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附件3),现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docx
杭州市财政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