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9-2618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19〕2号 成文日期: 2019-01-14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1-2019-0001
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
时间:2019-01-25 16:18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于2018年12月20日—2018年12月28日在杭州市政务服务网站上公开征求意见。(网址链接:https://www.hangzhou.gov.cn/art/2018/12/20/art_1229498458_27454.html)。共收到各类反馈意见4条,其中书面反馈0条、网络反馈0条、电话反馈4条、其他形式反馈0条。采纳意见1条。意见及采纳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征求及采纳情况说明汇总表


序号

反馈单位

反馈情况

采纳建议

采纳说明

1

热心市民潘先生

建议在全市范围内普及公路上的汽车尾气测试。

采纳

  原征求意见稿三(五)1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第二款中已有相关表述:“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健全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

  一是制定《杭州市“蓝天保卫战”高排放车辆的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在省内率先实施超标机动车环保、交警“双处罚”模式,不定期持续开展对上道路机动车的执法检查。截止2018年11月30日,已抽检车辆1711辆,公安处罚254辆,罚款5.08万元;环保处罚15辆,罚款0.75万元。二是积极推进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项目建设,明年起2套遥感及2套黑烟车抓拍系统可正式投入使用,视情适当增加。

2

建议进一步改善土建工程防尘措施。减少使用洒水车对土建施工的喷水作业,因为大部分洒水车使用柴油发动机在运作过程中也增加了尾气,喷水作业的效率也比较低,建议增加墙面自动喷灌技术(参照农业喷灌技术),减少土建工程造成的扬尘污染。

部分采纳

  建筑工地的降尘设施主要分为固定式和移动式两类,其互为补充,协同作业。

  固定式降尘设施主要为喷淋和雾炮。市建委于去年印发的《关于巩固G20杭州峰会成果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的若干规定》已明确建筑工地应采用围墙、塔吊、外架喷淋和雾炮等降尘设施。截至目前,已安装各类喷淋2613台,雾炮1246台,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建议中所提的墙面自动喷灌技术应该就是指工地正在使用的喷淋设施。

  对于固定式降尘设施覆盖不到的施工区域,建筑工地根据项目规模大小,选用汽(柴)油式、电动式或手推式洒水车等移动式降尘设施,合力降低工地现场扬尘污染。而建议中所提的柴油机增加尾气确实无法避免,其占社会机动车总量的比例极少,市建委将配合油品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使用合规油品,降低尾气污染。

3

建议在区块房地产项目规划时,要充分考虑其周边的绿化配套。

不采纳

该建议提得很好,但与该大气达标规划内容相关性不强。房地产项目规划中的绿化配套问题,在区块控规中有对应的绿地率指标要求,各地按要求严格把关。

4

建议推动快递垃圾分类回收立法工作。现在小区里有一大部分的垃圾是快递垃圾,快递外包装塑料泡沫等甚至直接拿去焚烧,没有进行有效处理。建议做好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从立法层面明确产生大量快递垃圾的企业(如阿里巴巴等)承担相应的责任。

不采纳

该建议提得很好,但与该大气达标规划规划内容相关性不强。建议在“五废共治”有关工作中视情吸收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