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9-26218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19〕2号 成文日期: 2019-01-14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1-2019-0001
关于《杭州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9-01-25 14:25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文件制定背景

(一)政策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等有关规定和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工作要求,我市应依法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下称达标规划)。

(二)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明确要求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目标要求,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能源发展规划等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三)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订);

2.《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7月1日实施);

3.《关于编制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的通知》(浙环办函〔2016〕232号);

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杭州市建设全市域大气“清洁排放区”的实施意见》(杭政办〔2017〕2号);

5.《杭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行动计划》(杭政函〔2018〕103号)。

二、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

(一)工作目标

通过二十年时间的努力,全市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区域大气环境管理能力明显提高,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包括SO2、NO2、CO、O3、PM10、PM2.5等6项主要大气污染物全面稳定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使广大市民尽情享受蓝天白云、空气清新的好天气。

(二)主要任务

1.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统筹区域环境资源。

优化城市布局,保护城市自然本底,优化产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

2.深化调整能源结构,加强能源清洁利用。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深化禁燃区建设,推进园区集中供热,强化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提升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推动绿色建筑发展,推进煤改气、煤改电。

3.全面治理燃煤烟气,强化工业废气治理。

全面治理“燃煤烟气”,深入治理工业废气,加强消耗臭氧层物质控制。

4.实施VOCs专项整治,强化臭气异味治理。

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减排,推进环境友好型原辅材料替代,发展清洁的绿色环保产品,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实施密闭化生产,深入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开展臭气异味排查治理。

5.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加快治理“车船尾气”。

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提升燃油品质,加强油气回收治理,发展清洁交通,加强船舶污染排放监管,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监管。

6.调整优化用地结构,强化治理“扬尘灰气”。

加强施工场地扬尘控制,强化道路扬尘治理,加强堆场扬尘治理,加强矿山粉尘防治,推进绿化造林工程。

7.深入治理“城乡排气”,重点推进源头防治。

严格控制餐饮油烟,控制装修和干洗废气污染,加强农业废气管理。

8.加强区域联防联控,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完善区域大气污染联合防治机制,完善区域空气质量监测体系,构建区域应急预警体系,实施季节性污染排放调控,实施区域大气环境联合执法监管。

(三)适用范围

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适用于本达标规划。本达标规划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解读人:潘向忠

联系电话:85256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