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04/2015-24759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商务秩序〔2015〕356号 成文日期: 2015-12-15
发布单位: 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21-2015-0001
关于印发《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5-12-15 09:33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杭开区、大江东商务主管部门,杭州市商贸综合监察中心: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市本级商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据《浙江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办法》、《浙江省商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已经市政府法律审查通过,于2015年12月28日起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docx




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