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604/2015-2475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5-12-15
发布单位: 市商务局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国内贸易(含供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21-2015-0001
关于《杭州市商务委员会(杭州市粮食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的文件解读
时间:2015-12-15 09:28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一)意义。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市本级商务(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执法行为,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特制定本标准。
  (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单用途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典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商务(粮食)行政执法实际,由市商务委负责制定本标准
  (三)目的。为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同时对商务(粮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在制度上给予规范、在标准上进行统一、在实施中强化监督,特制定了本标准。通过严格执行这个文件,将会使商务(粮食)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执法形象得到较大提升。
  二、起草过程。
  市商务委于2015年9月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决定从综合处、市场秩序处、商贸监察中心抽调有关人员组成起草小组,于2015年9月底开始书面起草工作,同时认真参考了省商务厅最新制定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于2015年10月中旬完成初稿的起草。通过广泛征求各区、县(市)商务(粮食)部门意见,对初稿进行补充修改并形成征求意见稿,最终于2015年11月底形成正式文件。
  三、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和主要内容。
  1、再生资源回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标准
  2、商业特许经营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标准
  3、单用途商业预付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标准
  4、成品油市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标准
  5、报废汽车回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标准
  6、商品现货市场交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标准
  7、典当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细化标准

                         

 解读机关:杭州市商务委员会
                                 2015年12月15日
                          解读人:张轶,联系电话:85257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