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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 ||||||||||||||||
时间:2025-07-24 10:53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 ||||||||||||||||
一、制定背景 院前医疗急救(以下简称院前急救)是卫生健康事业重要组成部分,承担人民群众日常急救、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援、重大活动医疗保障和公众急救培训等职责,事关民生福祉。国家和浙江省均已出台指导意见和方案,对院前急救体系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目标。当前,我市院前急救还存在急救网络布局不完善、平均急救反应时间偏长等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亟需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更好发挥院前急救在城市应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浙江省相关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市院前急救高质量发展,建设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院前急救服务体系,特制定《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院前医疗急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根据《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杭州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规范和文件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主要内容 立足建成“布局合理、发展均衡、覆盖城乡、服务优质、保障有力”的院前急救服务体系,提出推进我市院前急救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措施和工作保障。其中,主要措施共有五大方面20项条目。 一是完善院前急救网络布局。推进全域急救一体化,原则上,城市地区的急救服务半径小于3公里,农村地区小于8公里或每个建制乡镇至少设置1个急救站点。补齐乡村急救网络,明确2025-2027年急救站点建设任务和建设主体,加强立体急救网络建设,推进非急救转运服务。 二是强化院前急救队伍建设。增强急救人员配置管理,加强急救职业化队伍建设,建立医生轮岗轮训机制,提升基层医师急救能力,创新人才招聘举措,增强岗位吸引力,加强院前急救学科建设,不断增强院前急救的专业能力。 三是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强急救车辆保障,城市地区至少每3万常住人口配置1辆救护车,农村地区每个急救站点至少配置1—2辆救护车,其中,负压救护车比例不低于50%。当班救护车心肺复苏仪配置率达100%。健全站点建设运行经费补助机制。 四是加强“智慧急救”建设。升级“智能急救”应用,开展急救调度与急救志愿者、AED等资源智能联动。在全市开展心肺复苏施救视频远程指导。深化院前院内融合渗透,持续深化“上车即入院”。 五是提升公众急救能力。强化公共急救设备配置,实现市域公共场所AED配置不低于每10万人80台。强化公众急救技能培训,编制统一的社会急救培训大纲和教学、考核标准。 四、文件施行日期及有效期说明 本《实施意见》自2025年8月18日起在杭州市全市范围内施行。 五、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医政医管与药物政策处 陶晶 联系电话:0571-852553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