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4-2746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2024〕1号 成文日期: 2024-06-29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1-2024-0009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杭州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采集采纳情况
时间:2024-07-03 17:20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2024年3月25日-4月25日,《关于进一步推动杭州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公告公示”专栏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网址:http://drc.hangzhou.gov.cn/art/2024/3/25/art_1229248486_4248751.html),期间共收到3条反馈意见。

1.“网友1”提出目前对总部企业虽然出台了研发费用补助政策,但却无细则可以具体依据和发放,希望政策体现对研发型总部企业的明确支持以及加大支持力度。  采纳。

2.“网友2”提出第十条规定:“根据总部企业的星级评定结果,分类给予人才授权认定名额,并按规定享受相关人才政策”。此处认定是由星级评定单位认定,还是由总部企业本身予以认定,建议明确。此外,该条规定的针对非本市户籍的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就近办理入学政策,此处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建议明确。此外,如果后续人员职务变动,对该政策优待是否存在影响,请进一步斟酌。  部分采纳。理由:人才授权认定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细则按照市里现有政策施行。

3.“网友3”提出第二十二条中,对于弄虚作假等行为,仅规定对其后续评定的不良后果,但对于其已经享受的相关优惠政策,则无任何撤回措施,此处对于弄虚作假的成本是否规定过轻,建议斟酌。  未采纳。理由:对于弄虚作假等行为,已有相关追责措施,过罚适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