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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杭州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 | |||||||||||||||||||||||||||||||||||||||||||||||||||||||||||||||||||||||||||||||||||||||||||||||||||||||||||||||||||||||||||||||||||||||
时间:2022-02-07 17:3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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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殡仪馆: 你馆《关于要求明确部分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为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殡葬市场价格秩序,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浙价费〔2017〕59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殡仪服务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殡仪基本服务收费管理 进一步规范殡葬基本服务收费。对遗体接运、存放、吊唁、火化、骨灰寄存等服务项目收费实行分类管理。其中:火化费(普通炉)、接尸费(遗体接运)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遗体普通存放费、骨灰寄存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火化费(捡灰炉)、普通化妆费、遗体理发遗体消毒费、吊唁设施及设备租赁费、花圈花篮租赁服务费执行政府指导价,按最高限价管理。 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按现行标准进行归类、整合和归并,完善后的基本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应与现行收费标准保持一致,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二、殡仪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按照市民政局和原市物价局公布的《杭州市殡仪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清单》执行,具体收费标准由你馆根据服务内容、成本支出等因素合理制定,执行前抄告市发改委和市民政局。未经审核同意的殡仪延伸服务项目,不得收费。 三、规范殡仪服务收费行为 殡仪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价格和政府非税收入法律法规政策,严禁擅自设立或分解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殡仪服务机构开展殡仪服务,应由丧属自主选择服务项目,不得强行指定服务、强行搭售丧葬用品。殡仪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应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委托的事项、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金额等内容,并向丧属提供收费结算清单及合法票据。 四、落实各项惠民殡葬政策 殡葬服务是面向全社会的特殊公共服务,要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属性,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殡葬政策。殡仪服务收费减免政策按《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区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免费办法的通知》(杭政函〔2010〕130号)要求和省、市关于深化殡葬改革的相关意见执行。 五、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原市物价局、市民政局《关于杭州殡仪馆殡仪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杭价费〔2010〕215号)和原市物价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杭州殡仪馆火化费等收费标准的批复》(杭价费〔2010〕216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22年1月26日 附件 杭州殡仪馆基本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
注: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服务项目,表列收费标准为上限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