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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7-04-16 来源: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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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15日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斯金锦代院长所做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7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从严治院,深入推进法治杭州建设,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我市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名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本站编辑 祝婷兰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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