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作为采购机构,对“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航空拍摄’项目”再次实施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如下:
1、采购编号:HZZFCG-FS-ZBBA-2013-0005
2、项目名称: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航空拍摄”项目。
3、采购内容: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航空拍摄”项目主要包括:提供载人直升机,开展杭州范围航空拍摄,并完成飞行、拍摄期间及拍摄后的其他相关工作。
4、合格的应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航拍或航摄资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
(2)拥有两架或以上4-5座的载人直升机所属权,包括本项目所使用的直升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器标准适航证》、《中国民用航空局民用航空器电台执照》三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设备集成、技术服务和组织实施能力,能够承担本项目实施,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近3年内无飞行事故;
(4)具有航空拍摄经验(需出具近三年内航拍项目合同)。
5、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6、领取标书:
(1)时间:2013年6月20日至2013年6月28日止(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标书地点: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6楼声像科(杭州市绍兴路杨六堡路8号)。
(3)领取标书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等,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公章。
7、应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3年7月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杭州市绍兴路杨六堡路8号)。
8、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7月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杭州市绍兴路杨六堡路8号)。
9、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采购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6楼声像科(杭州市绍兴路杨六堡路8号)。
10、联系方式: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联系人:王刚,联系电话:13605817445,传真:0571-85375953。
11、监管部门: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联系电话:0571-85085405。
杭州市城市建设档案馆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