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2-2667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22〕34号 成文日期: 2022-06-01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1-2022-0009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杭州市新电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采集采纳情况
时间:2022-06-02 10:37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2022年5月23日至2022年5月31日在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网址为: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4550.html)。截至5月31日,收到相关意见、建议7条,采纳5条。


序号

意见内容

采纳情况

来源

1

城西科创大走廊声势浩大;城东电商大走廊雏形初具;抓工作要有导引有阵地,建议市政府链接九堡下沙临平,发挥下沙大学城每年30万毕业生的优势,通过政府助推,真正喊响‘城东电商大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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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可参照深圳市做法
http://www.sz.gov.cn/szzt2010/yqfk2020/szzxd/zczy/zcwj/fgzc/content/post_9820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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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强力支持电商实体实现拥抱发展!粘性互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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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政策非常好,希望能够尽快兑现和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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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建议对保民生稳就业的企业给予对口补助。比如对于年度就业人员数量稳定的企业,给予当年度所交纳社保、公积金总额一定比例的补贴;当年度就业人员数量增长的,增长部分给予额外的奖励,以降低企业的用工成本。

未采纳。《若干意见》重点在于优化电商生态,推动电商企业正向成长。建议对保民生稳就业的企业涉及面更广,在稳就业政策方面体现更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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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对于规模化的电商平台,初达到100亿交易规模外,年度交易额增长的给予额外奖励,以支持平台消费的高质量发展。

未采纳。《若干意见》鼓励电商平台做大做强,一方面是通过政策为平台企业的做大做强设定了目标和发展方向,另一方面也是考虑到当电商平台交易规模达到100亿元,基本已进入良性循环发展中,因此将该条政策设为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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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关于“鼓励本地企业做大做强大“中的”年交易额100亿以上"或“年营业收入突破2000万元、且近三年平均增速在30%以上”的申请限制非常不合理。

大企业不差钱,不急缺这奖励,就算没奖励,大企业自身也有使命和足够的动力去做大做强;

中小企业要做大要很大投入,费率都会比大企业高,更需要奖励和资助!!且近三年平均增速在30%的要求是有点高

部分采纳。近三年平均增速调整为20%。市本级政策是导向性政策,目前设置的条件是大多数电商平台、电商企业还没有达到但通过努力发展可以达到的。对于中小企业的支持,建议各区、县(市)根据市本级政策,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更有针对性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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