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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 | ||||||||||||||||
时间:2021-09-30 16:24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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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意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建设方案》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市金融业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扩大利用外资的规模和质量,促进股权投资行业健康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链国际化水平,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杭州市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杭州片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杭州市投资促进局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浙江省分局 2021年9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