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21-26476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医保〔2021〕81号 成文日期: 2021-12-14
发布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73-2021-0008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1-12-14 15:01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根据法治政府建设要求,按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及省、市政府相关规定,我局对2021年6月30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就《杭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清理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

二、清理范围

我局单独制定或联合其他单位共同制定并由我局主办的,截至2021年6月30日现行有效(含2019年机构改革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清理程序

一是由局政策法规处牵头布置文件清理工作要求及明确责任部门。二是建立意见收集反馈机制,对责任部门报送的清理意见逐一审核并确认。三是2021年11月24日-12月3日在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11月24日-11月30日,就联合其他单位共同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发函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均未收到意见或建议。四是由局政策法规处进行合法性审核,报经2021年12月8日局长办公会议集体审议通过。

四、清理结果

本次清理对3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件,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1件。

五、制定文件施行日期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5日起施行。

六、文件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刘丹军

政策咨询电话:0571-85376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