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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外省和来浙人员,浙江有疫情防控最新要求!3-11岁人群接种疫苗,这样安排!
2021-10-27 来源:浙江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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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6日下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第七十八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通报了最新疫情情况:10月25日,浙江新增确诊病例0例,无症状感染者13例(均为境外输入,其中俄罗斯输入10例,马来西亚2例,尼日利亚1例),已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均已实施集中隔离。截至25日24时,浙江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465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246例),现有在院治疗确诊病例25例,尚在医学观察无症状感染者90例(均为境外输入)。截至10月25日24时,浙江已连续496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报告。

境外疫情情况

根据WHO最新疫情报告,截至北京时间10月25日6时30分,全球累计感染2.4亿人,死亡496万例,病死率为2.03%。除欧洲外,全球其他各大区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欧洲区近期出现反弹,美国、英国、俄罗斯等国报告病例又出现上升趋势。全球范围看,Delta株继续保持优势地位,目前已波及全球190多个国家及地区。

西北旅行团关联疫情

自10月17日陕西西安通报2例游客本土确诊病例以来,截至10月25日24时,本轮疫情共涉及12个省(市)共194例阳性感染者,其中内蒙古63例、甘肃51例、宁夏20例、北京19例、陕西14例、贵州12例、河北5例、湖南5例、湖北2例、青海1例、四川1例、山东1例。根据现有的流调和病毒测序结果,病例的病毒全基因组序列与国内此前疫情的同源性低,提示本次疫情是由一起新的境外输入源头引起。本轮疫情呈多点快速发展态势。预计随着风险人群排查和筛查工作持续开展,未来几天发现病例数将继续增多,疫情波及范围可能进一步扩大,浙江疫情输入风险较大。

为有效应对疫情输入,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线,夏时畅还就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作通报。

完善“平急一体化”应急机制

保持省、市、县三级常态化防控指挥组织和工作体系,人员相对稳定,始终处于激活状态;完善平急转换时提级指挥、扁平化管理,工作组、专班化运行的快速响应机制。

进一步提升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能力,推进多轮次、全覆盖、实战化的应急演练,确保在发现本土初筛阳性感染者后的24小时内指挥体系迅速转入应急状态,并按照《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指南》《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工作方案》要求,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强化应急处置,坚决跑在疫情前面。

加强国内重点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健康管理

主要在“找到人,管住人,引导好人”上下功夫。

一是紧之又紧做好落地找人。各地落实“四方责任”,强化关口前移,充分发挥“大数据+网格化”和“五包一”工作机制,认真仔细排查涉疫人员。

省级有关部门下发的涉疫人员数据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落地排查管控;

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全面摸排浙江近期涉疫地区往来旅行组团情况和人员名单,省区域协查管控专班及时下发并督促各地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各地政府、行业部门、单位、社区全面摸排掌握所辖人员近期出行情况,并按要求落实相应防控措施。

同时,进一步强化个人主体责任的落实,提醒近期有涉疫地区旅居史的来浙返浙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和所在单位报告,倡导疫情发生省份来浙返浙人员主动做一次核酸检测。

二是细之又细做好闭环管人工作。

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对全域封闭管理地区、同时空伴随人员,参照实施“14+7”健康管理措施;

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的其他人员,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对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来浙返浙人员、要求旅客需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离开的地区来浙返浙人员,参照实施“2+14”健康管理措施。

对实施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完善健康码赋码规则进一步做好重点人员健康管理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1〕70号)文件要求执行。

三要实之又实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防疫政策措施和安全出行知识宣传引导,坚持多病同防,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共同做好流感等秋冬季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规范和加强疫情监测预警

严格落实重点风险人群的定期核酸筛查,确保核酸检测频次和质量。切实抓好高风险岗位人员(发热门诊、隔离病房、集中隔离场所、核酸采样和检测工作人员及口岸一线工作人员等)的健康监测,在岗期间每隔1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其余一线工作人员可每周检测2次、每次间隔2天以上,非一线工作人员,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

发热病人等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结果,应在4—6小时内反馈,结果出具前应在医疗机构留观;其余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应在24小时内反馈。

本土初筛阳性标本在第一时间上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并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4小时内完成复采复检。

整合利用疫情报告系统个案,发热门诊监测,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药物监测,网络媒体信息等,建立和完善监测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提升疫情早发现能力。

强化口岸和集中隔离场所等防控

各地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强化各环节风险排查,严守“外防输入”各个关口。严格落实航空、海港口岸疫情防控措施,强化人员和货物闭环管理。航空口岸严格落实“两集中”“四指定”“四固定”要求,海港口岸规范做好国际航行船舶的船员换班和船舶维修工作。

市场监管、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履行好行业管理责任,加强货物流通监管,做好进口冷链食品口岸抽样检测和预防性消毒工作,做到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全流程可追溯,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

进一步加强集中隔离场所规范化建设,落实“三区两通道”等规范设置,强化隔离对象分类管理,加强对隔离场所保洁、安保等工作人员的上岗培训和监督管理,严防交叉感染。

落实解除隔离后“点对点”转运、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等管理措施的操作规范。规范隔离场所出现感染者后的回溯流调、环境样本检测、应急处置和再次集中隔离等工作。

加强旅游出行和聚集性活动管理

重点做好“赴外省”和“来浙江省”两类出行人员管理,加强对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的指导和监管,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出差审批和因私出行管理,暂缓组团/组织(或批准)赴有本土感染者的设区市旅游、疗休养和出行。

省内旅游景区坚持限流、预约、错峰等措施,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恢复“健康码”和行程卡联查,严格落实测温、亮码、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各项防控措施。

同时,严格控制公共场所接待规模,减少人员聚集。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棋牌室、麻将房、桌游室等密闭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宗教活动和民间信仰活动场所内参加活动的人数不超过场所容纳规模的60%。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控制会议、论坛、会展活动;对演出、体育比赛、展览展销等大型活动严格审批监管。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原则,原则上不邀请14天内有本土阳性病例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人员参加会议活动,明确会议等聚集性活动的主体责任,会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合理控制人数,落实防控举措。

扎实稳妥推进疫苗接种工作

在全省各地、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公众的积极参与下,截至10月25日24时,浙江3岁以上人群已累计接种新冠疫苗1.18亿剂次,5722万人完成全程接种。18岁以上人群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稳步推进,全省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加强针55.4万剂。

近期,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浙江已全面启动3-11岁人群免疫接种工作,各地、各部门按照属地联防联控机制统筹部署要求,压实属地责任、落实部门职能,条抓块统,统筹做好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儿童常规免疫接种和季节性流感等疫苗接种工作,认真摸底、组织动员,做到“人、苗”精准衔接,严格岗前技能培训和医疗救治保障,加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开展。进一步扩大人群接种覆盖面,筑牢免疫屏障。

发布会现场,夏时畅就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作了回应。

根据国内外研究结果来看,接种疫苗在预防感染、减少发病方面发挥了很大作用,在预防重症、预防住院、预防死亡方面效果显著,对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因此,无论是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要求出发,还是从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角度出发,都需要尽快扩大接种人群范围,进一步提高人群接种覆盖率,尽快建立并巩固人群免疫屏障。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统一部署,在前期疫苗接种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接种人群的年龄范围,将疫苗接种人群年龄由12岁以上调整至3岁以上。现阶段,浙江选用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开展3-11岁人群接种工作。根据“七普”人口数据,浙江3-11岁人群共548.37万。综合国家疫苗供应情况,浙江计划11月20日前,完成3-11岁人群第一剂次接种,12月20日前,完成两剂次全程接种。

今年8、9两个月,教育、卫生通力协作,顺利完成了12-17岁人群接种工作,为稳妥有序安全做好全省3-11岁人群接种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同时,针对该年龄段儿童的年龄、身心发育、自我健康防护意识和能力等特点,上周五,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联合召开了全省接种工作部署会,要求各地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的落实,在总结12-17岁人群接种服务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部门配合,全省“一盘棋”,认真做好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重点做到“四个强化”。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各地按照属地防控办统筹部署和“条抓块统”工作原则,结合未成年人接种工作特点和工作实际,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职能、学校责任,合理把握接种工作节奏,确保平稳有序推进。教育管理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学校做好疫苗接种组织发动和宣传工作,卫生健康部门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技术支持,指导接种单位和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地做好疫苗接种和医疗救治保障工作。

二是强化规范接种。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规范接种实施。接种前应由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并充分告知监护人及受种者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和接种后留观等注意事项,做好健康状况询问、接种禁忌核查等工作。受种者完成接种后,应在接种现场留观30分钟。如受种者在相近时间内还需接种其他疫苗,应确保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14天以上,同时要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

三是强化救治保障。各地要针对未成年人医疗救治特点,结合辖区实际,制定疫苗接种医疗救治保障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合理配置医疗救治力量,加强人员培训。接种单位要按照有儿科急诊急救人员驻点保障、有儿童适用急救设备药品、有120急救车现场值守、有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救治绿色通道的“四有”原则,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工作。加强心因性反应和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处置工作,及时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

四是强化健康宣教。加强健康知识和免疫策略的宣传教育,让广大家长朋友充分了解疫苗在预防控制传染病中的重要作用,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针对性做好科普宣传和接种时解释说明等工作。

在这里也要提醒大家不信谣、不传谣,接种疫苗后还要继续保持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确保常态化防控措施不放松,群防群控,共同维护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

答记者问

省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夏时畅,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许澎,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卢永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陈直平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问:浙江启动了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这些儿童青少年使用疫苗与原来12岁及以上人群接种的是否相同,免疫程序一样吗?接种后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怎么样,接种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陈直平:目前,我国已批准用于3-11岁人群接种的新冠病毒疫苗均为灭活疫苗。免疫程序与原来12-17岁和成人接种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一样,均接种2剂,间隔至少2-3周(具体以说明书为准)。后续如未成年人获准使用新冠病毒疫苗种类、免疫程序有更新调整的,也会及时告诉大家。

根据已获批使用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临床研究结果显示,3-17岁人群接种后安全性良好,中和抗体阳转率高,免疫原性良好。一些研究结果还提示儿童和青少年接种后的免疫应答优于18-59岁成人和60岁及以上老年人。现有的证据均充分证明在3-17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灭活疫苗是安全、有效的。

鉴于3-11岁年龄段属于未成年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特殊性,该年龄段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要家长或监护人陪同,并由家长或监护人代签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接种前,家长或监护人应了解新冠疫苗接种的知识、流程及孩子健康状况,携带好儿童身份证(或户口簿)、预防接种证等。在接种现场时,家长或监护人要将孩子的健康状况、心理紧张情况、接种疫苗的禁忌及疾病史等如实告知接种医生。接种过程家长(监护人)要全程陪护,并注意保持一米线的距离,全程佩戴口罩。接种后在现场留观30分钟,如出现不适,请及时联系现场工作人员。接种当天保持接种局部皮肤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新冠疫苗接种后可以正常地生活、学习。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近期接种过其他疫苗,要间隔14天后再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建议与接种其他疫苗至少间隔14天以上,但如遇犬咬伤或出现外伤等需紧急接种狂犬病疫苗、破伤风疫苗或注射免疫球蛋白的,可不考虑该时间间隔。

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下,跨省、出入境旅游政策有无变化?

许澎:近日,省文化和旅游厅转发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从严从紧抓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印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从严从紧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其中明确:

严格做好外防输入工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不得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和“机票+酒店”业务,不得以任何形式搞变通。

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机制。暂缓组织赴有本土感染者的设区市旅游。对出现中高风险地区的省(区、市),立即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该省(区、市)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并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

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要严格按照《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三版)》要求,从严从紧、从细从实做好游客招徕、组织、接待等环节的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控制旅游团队规模,暂停经营旅游专列业务。

问:针对A级景区、娱乐场所等文化和旅游领域疫情防控重点场所,主管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游客安心出游?

许澎:疫情防控工作是当前各级文化和旅游部门重中之重的任务,浙江将多措并举,努力打造更加安全、健康、文明、有序、便利的旅游环境。针对A级景区、娱乐场所等文化和旅游领域重点场所疫情防控,主要落实好五项要求:

一是入口管控要严之又严。按照“限量、预约、错峰”的总体要求,A级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娱乐场所、演出场所、上网服务场所、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认真落实A级景区门票预约制度,严格落实验双码(健康码、行程卡)、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等要求。

二是场所消杀要全面彻底。各类室内场所、物品和环境要加强消毒,特别是游客高频使用的设施设备,做到消毒全覆盖,不留死角空白,同时须配备足量免洗消毒液供游客使用。

三是客流调控要精准细致。引导游客执行好“一米线”,错峰游览。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安排专门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

四是聚集活动要尽量减少。严格审批监管大型演出活动。文化和旅游活动场所特别是室内密闭场所,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尽量减少举办聚集性活动,该限流的限流、该暂停的暂停。

五是应急处置要及时有效。要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水平,妥善处置异常情况。

问:进口冷链食品物防工作最新进展有哪些?

卢永福:去年6月开始,浙江在全国率先上线“浙冷链”系统,加上集中监管仓、省际检查站,构筑了冷链物防“三道防线”,取得积极成效。“浙冷链”系统已累计迭代升级71个版本,上链企业3.8万家,累计赋码1582.5万个,累计扫码2976.63万次;现有正常运行的集中监管仓33个,累计入仓 37.48万吨,出仓33.41万吨;近30天日均流入量为2102.63 吨。依托“三道防线”,全省累计妥善处置阳性冷链食品事件109起,处置阳性涉疫冻品2100余吨,有效防止了“物传人”事件的发生。

但是在实践中也发现一些外省市已经核酸检测阴性的产品在下游继续检出阳性;一些经营者怀有侥幸心理,赋码扫码不全,为疫情防控带来隐患。为有效强化源头阻控,根据省疫情防控办有关文件要求,自10月1日起对于所有已在省外或口岸环节取得“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检验检疫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运抵浙江省集中监管仓或专业核酸检测站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但不重复消杀,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赋“冷链食品溯源码” 上市销售。

为了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负担,一方面增加“专业核酸检测站”的预约端口,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不仅可通过PC端进行预约,还可以通过浙里办APP、支付宝,登录“浙冷链”,点击“报备申报”进行集中监管仓或专业核酸检测站预约;对于“三证”齐全的产品企业完成采样后即可离开,结果系统自动推送,企业无需现场等待。另一方面也在余杭冻品批发市场、衢州新农都市场、金华新农都市场等省内重点市场周边设置了8个专业核酸检测站,进一步方便企业送检。截至10月25日,全省共预约核酸检测数量1602批次,已完成核酸检测1239批次,结果均为阴性。

问:接下来进口水果即将进入消费旺季,浙江有什么样的防控措施或手段?

卢永福:随着天气转冷,国内时令水果下市,进口水果将迎来消费旺季。根据省疫情防控办文件规定,进口水果需纳入“浙食链”管理,实行数字化追溯,筑牢疫情防控安全底线。

近期,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加强对水果批发市场、水果连锁经营门店、大型商超等经营主体的排查和监管, 重点监督检查其进口水果票证情况、上链情况、“三专”(专区存放、专区销售、专用通道进货)制度落实情况,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同时,将继续加大对进口水果在“浙食链”系统首站赋码工作的指导,切实做到应赋尽赋;督促经营户严格落实采购扫码、完善追溯链条信息和销售终端亮码等要求,杜绝没有“浙食链”溯源码的进口水果上市销售,实现闭环管理,切实做到将进口冷链食品的疫情传播风险降到最低,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最后,建议大家到正规超市、卖场、水果专营店选购进口水果,也欢迎广大市民朋友在消费时使用手机扫一扫“浙食链”溯源码进行查询了解,可清楚查询产品的检验检疫、消毒记录、核酸检测等信息,关注水果产地、来源、进口检验检疫信息,不要采购来路不明的进口水果。

问:浙江近期计划外出旅游度假的人员,应该注意些什么?

陈直平:六点建议:

建议近期减少旅行,尤其是跨省旅游,不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出现本土病例的城市,尤其是口岸城市,非必要不要前往边境地区旅行。

旅行途中全程自觉做好亮码、测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勤洗手、避免扎堆拥挤、就餐时使用公筷公勺等个人防护措施。

建议旅行结束返浙前,做一次核酸检测,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浙。

出省旅行返浙后,做好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不组织或参加聚集性活动,一旦自己或家人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勿自行服药,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医,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向医生如实报告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

密切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动态,一旦发现曾经去过的城市有本土病例发生、与确诊病例同乘交通工具或活动轨迹有交集、健康码出现红码或黄码等情形,应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备,接受管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措施。

旅行结束返浙后,如接到防疫短信、电话等询问或提醒时,务必根据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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