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44/2020-25944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发改能源〔2020〕197号 成文日期: 2020-06-30
发布单位: 市发改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ZJAC02-2020-0001
关于数据中心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汇总表
时间:2020-06-30 17:23 来源:市发改委浏览次数:

2020年6月4日至6月12日在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网址:http://drc.hangzhou.gov.cn/art/2020/6/4/art_1229248486_2314261.html)。

期间共收到区、县(市)反馈意见12条,采纳1条,部分采纳1条。

序号

单位名称

反馈意见

采纳  情况

理由

1

上城区

无意见



2

下城区

无意见



3

江干区

无意见



4

拱墅区

建议阿里巴巴、腾讯等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建设的,对我市数字经济第一城建设具有基础支撑作用的数据中心。能耗指标由杭州市统筹解决。

未采纳

一方面,杭州市用能空间已十分有限,无力统筹全部能耗;另一方面,鼓励区县通过腾笼换鸟等方式平衡用能;第三防止该类项目无序扩张。

5


建议将“主城区范围内限制建设大型数据中心”。改成“主城区范围内原则上限制建设大型数据中心”。

采纳


6

西湖区

无意见



7

滨江区

“能耗指标由杭州市统筹解决”有没有具体时限,还是文件三年有效期后市里不再统筹了,建议文件中明确。

未采纳

已明确文件有效期两年,两年后根据我市数据中心建设和发展情况重新调整政策。

8

萧山区

建议修改为:三是支持符合当地产业特色,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作用的数据中心。各区、县(市)按照本地区上年度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的1.5倍承担用能指标,其余部分杭州市统筹解决。

未采纳

数据中心能耗较大,区县按2倍承担,

9

增加:适当布局专用的灾备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中心,另外亩产效益建议模糊一点,“应确保”建议改为 “原则上”

部分采纳

灾备数据中心和数据交换中心,各数据中心在建设时都有考虑,而且考虑数据安全性,各企业、各类数据也不宜大规模集中备份。

10

三、控制数据中心发展规模中鼓励数据中心集约化建设。文中提及的不大于l0000个机柜,建议不设上限。

未采纳

考虑到数字信息和数据中心建设技术迭代较快,单体数据中心规模过大、不便于技术革新和功能调整。

11

余杭区

建议在空间布局上数据中心重点布局区县增加余杭区

未采纳

参照《关于杭州市数据中心优化布局建设的意见》(杭经信联信基〔2020〕21号)执行

12

富阳区

无意见



13

临安区

无意见



14

桐庐县

建议按照本地区上年度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进行承担,其余部分由杭州市统筹解决。

未采纳

一方面,杭州市用能空间已十分有限,无力统筹全部能耗;另一方面,鼓励区县通过腾笼换鸟等方式平衡用能;第三防止该类项目无序扩张。

15

淳安县

建议加入“数据交换和应用时延要求不高的数据中心,选址时尽量考虑利用千岛湖深层水天然冷源,降低能源消耗。”

未采纳

已明确重点总局淳安核心区

16

建德市

建议修改为:二是支持阿里巴巴、腾讯等数字经济龙头企业自建自用的,对我市数字经济第一城建设具有基础支撑作用的数据中心。各区、县(市)按照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0.6吨标煤/万元承担用能指标,其余部分杭州市统筹解决。

未采纳

各区、县(市)能耗水平相差较大,能耗越低的区域,腾出用能指标的难度越大,不能统一标准,搞一刀切。

17

建议修改为:三是支持符合当地产业特色,具有较强的产业带动作用的数据中心。各区、县(市)按照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1.2吨标煤/万元承担用能指标,其余部分杭州市统筹解决。

未采纳

18

建议重点布局区增加建德市

未采纳

参照《关于杭州市数据中心优化布局建设的意见》(杭经信联信基〔2020〕21号)执行

19

钱塘新区

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