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79/2020-2571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建市发〔2020〕393号 成文日期: 2020-12-14
发布单位: 市城乡建委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6-2020-0012
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时间:2020-12-16 14:40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和完善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引导建筑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精神,现就《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市[2019]393号)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增加全过程工程咨询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1;

二、增加勘察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2;

三、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增设商务标评分方案,详见附件3。

四、本补充规定自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全过程工程咨询综合评估法

2.勘察综合评估法

3.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增设商务标评分方案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1

全过程工程咨询综合评估法

(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本评标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

招标人可委托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实施全过程咨询服务,也可委托多家具有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单位联合实施全过程咨询服务。评标委员会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60分)+资信分(20分)+商务分(20分)(适用于咨询内容包含设计的项目)

总分=技术分(50分)+资信分(20分)+商务分(30分)(适用于咨询内容不含设计的项目)

一、评标流程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符合性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绩条件(若有)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承接项目数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若有);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六)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15个的,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或取消业绩条件。

三、技术评审(暗标,含设计60分;不含设计5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分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标评审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勘察、设计、监理等具体评审因素及分值权重设定可参照各专业类评标办法)

评审因素表

项目总体

策划方案

项目概述

投标人对项目的理解,为完成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制定的工作计划、制度、内容、程序、方法和措施等

项目组织机构、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配备合理性;各类专业人员分工是否科学、合理、高效。

对实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中的重点难点分析及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措施

项目管理

对项目的整体定位、工作思路、工作切入点认识的适宜性;项目管理方案、项目建设管理各项工作流程表的合理性;项目管理方式的创新性(针对新型技术的应用)

专业

咨询

服务

□工程勘察

针对项目的勘察方案、设备投入、质量保证措施和技术措施是否科学合理

□设计咨询(含优化)

设计进度的策划,设计质量、限额设计的管理措施,针对本项目工艺、专项等设计建议

EPC模式下设计管理的建议(如有)

□设计

对设计水平与质量的高低以及对招标文件的响应度进行综合评审:是否符合城市规划、有关技术规范及标准规定要求进行分析、评价,对方案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高低以及对“四节一环保”的体现进行分析、评价

对方案总平面设计的合理性、全面性、可实施性进行分析、评价,对项目特点难点把握是否准确到位;对方案专项设计及适宜性进行比较、分析

新型技术应用服务(如建筑工业化、BIM技术、绿色建筑、海绵城市应用等)

□工程监理

监理方式的创新性(针对新型技术的应用)

监理大纲整体情况

质量、进度、投资、造价以及安全文明控制措施

针对本工程的重点、难点的处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造价咨询

全过程工程造价管理和控制措施及方法;针对本项目各阶段造价咨询工作进行合理进度计划安排;针对本项目各阶段造价控制的措施及要点分析;各类造价成果编审质量保证措施;工程预结算编制、审核的要点难点;招标人针对本项目造价咨询工作的其它要求

□招标代理

招标进度计划、时间节点安排是否满足项目需求且具有针对性;招标策划措施是否适宜;招标文件编制重点难点、质量保障、应急预案措施是否可行;招标文件技术、商务、资信等需求的确定方式是否合理

□其他

代建、房地产开发、运行维护等,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需要合理增设

□统筹协调

对各项管理咨询及项目内外的统筹协调工作方案的合理性、科学性

相关项目建设建议(若有)

建议是否科学、合理、有针对性

投标人陈述

和答辩

(若有)

四、符合性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书);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六)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相关人员到位率、咨询服务期、商务报价有关规定要求的;

(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八)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的;

(九)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十)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评审(2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综合实力、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评分时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表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

综合实力

财务状况、工商信用等级、标准体系认证等 

3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全过程咨询及与本标段招标范围相关的专业咨询业绩

6

人员业绩:项目负责人及与本标段招标范围相关的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业绩

4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暂按资质要求的类型均分、叠加)

3

团队配备

团队专业能力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从业年限、职称、其他主要人员资格等综合情况要求

4

上表中的信用评价根据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3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12个月度的信用合计分值(如2019年12月7日开标,按2019年9月份~2018年10月份累计)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的信用分按0分计。

企业(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根据联合体成员的职责分工分别读取叠加)信用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得3分,排名第二的得2.7分,排名第三的得2.4分,依次递减至0分,最少得0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排名相同的得分相同,如排名第一有3家并列,则均得3分,之后的列为排名第二,得2.7分;依次类推)。

六、商务评审(20分或30分)

方案1:以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二次平均价作为最佳报价。

对所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各去除报价最高N家投标单位和最低的N家投标单位(N=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单位家数×10%,四舍五入)后进行一次算术平均;然后对一次算术平均值以下(不含本身,不含已去除的N家单位)的报价进行二次算术平均。

以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二次平均价作为最佳报价,如二次平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则以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1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1.5~3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方案2:以通过符合性评审且技术+资信合计总分前N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最佳报价。(N≧5家,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第N家总分相同时全进。)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1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上述两种方案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使用。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附件:2

勘察综合评估法

勘察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勘察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60分)+资信分(15分)+商务分(25分)

一、评标流程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符合性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业绩条件(若有)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五)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评审(暗标60分)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分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评审因素及评审内容

分值

综合说明

根据工程概况、编制依据、原则,对拟建工程的认识、拟建场地的地质特征分析是否合理

2~4

勘察内容

勘察目的和内容分析,项目主要技术问题,勘察工作重、难点分析是否合理

3~6

勘察方案

针对勘察内容,技术问题、重点、难点分析是否合理,勘察工作量布置、勘探孔的深度是否有针对性,是否规范合理

4~8

勘探工艺及拟采用的操作流程、技术手段是否可靠,是否具有先进性

3~6

不良地质

根据现场踏勘,对拟建场地不良地质作用、影响或地下障碍物的认识分析及探查所采取的技术手段合理性、先进性

2~4

工程进度

和施工组织

组织结构、职责、拟投入的人员、拟投入的仪器设备及其它资源配置、工程进度计划是否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资源配置是否合理,现场组织协调的重难点及解决思路或办法的可行性

5~10

保障措施

质量、安全、环境管理目标及相应的保障措施是否全面合理;勘察作业期间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专项措施、对已有轨道、管线等现有设施的保护措施是否全面、可行

4~10

合理化

建议

针对本项目勘察、设计或项目建设提出的建议及设想是否合理

2~4

成果报告

勘察成果报告章节及主要内容的表述是否全面、合理,是否满足规范及审查要求

1~2

后续服务

项目后续服务计划及相应的配合承诺的可行性、针对性

2~4

其他评审

因素

招标人可针对本工程项目的特点增加打分内容,也可将此项分值调配至上述评审条款中

2

四、符合性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书);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七)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勘察服务期、商务报价有关规定要求的;

(八)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评审(15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综合实力、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

分值权重

综合实力

财务状况(包括营业收入、资产负债情况等)、工商信用等级、计量认证、体系认证等

4

类似工程业绩

企业业绩

3

人员业绩

2

信用评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信用评价

3

团队配备

团队专业能力配备情况,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执业资格、从业年限、职称

3

信用评价根据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三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十二个月度的企业信用合计分值(如2019年12月7日开标,按2019年9月份~2018年10月份累计)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的信用分按0分记。

企业信用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得3分,排名第二的得2.8分,排名第三的得2.6分,依次递减至0分,最少得0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排名相同的得分相同,如排名第一有3家并列,则均得3分,之后的列为排名第二,得2.8分;依次类推)。

六、商务评审(25分)

以通过符合性评审且技术+资信合计总分前N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最佳报价。(N不少于3家,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第N家总分相同时全进。)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至1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附件:3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增设商务标评分方案

方案二:

以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不低于合理低价的最低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合理低价的计算:

有效投标报价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剔除价格最高的P家和最低的Q家(数量四舍五入取整),然后得出一次算术平均值K,下浮一定比例后即为合理最低价,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不作下浮计算;当进入合理最低价计算的投标人≤5家,则不再剔除P家和Q家。

当按上述方案计算的一次算术平均值K<招标控制价×L1时,则不再剔除价格最高的P家,重新计算得出一次算术平均值;当一次算术平均值K≧招标控制价×L2时,不再剔除价格最低的Q家,重新计算得出一次算术平均值。重新计算出的K值仍大于招标控制价×L2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竞争性不足否决所有投标处理。

下浮比例抽取范围,房屋建筑为2.5%-4%、市政工程为2%-5%,P、Q浮动率抽取范围,房屋建筑为15%-25%、市政工程为10%-20%,上述百分率均在开标时随机抽取。L1、L2的范围分别为83%-85%、95%-98%,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具体明确。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最佳报价1%的扣0.5至1分, 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每高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低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方案三:

以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最佳报价,如最低报价低于合理低价的,则以合理低价作为最佳报价。

合理低价=有效投标报价中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报价*K1+风险控制价*K2*(1-K1)

K1--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范围暂定为:0.7,0.65,0.6,0.55,0.5,0.45,0.4;

K2--浮动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范围为:房建工程为1.04—1.12;市政工程为1.02—1.10,浮动系数范围将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抽取值均匀分布且数量不少于9个,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至1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1至2分;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以上各种方案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特别要结合EPC招标项目需求的详实程度及概算编制准确程度选择使用。

    

 杭建市发(2020)39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