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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 |||||||||||||||||||||||||||||||||||||||||||||||||||||||||||||||||||||||||||||||||||||||||||||||||||||||||||||||
时间:2020-12-16 14:40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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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和完善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评标活动,引导建筑行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2019〕11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建市规〔2019〕12号)、《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文件精神,现就《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评标暂行办法》(杭建市[2019]393号)作出如下补充规定: 一、增加全过程工程咨询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1; 二、增加勘察综合评估法,详见附件2; 三、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增设商务标评分方案,详见附件3。 四、本补充规定自2021年1月15日起施行。 附件:1.全过程工程咨询综合评估法 2.勘察综合评估法 3.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增设商务标评分方案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2月14日 附件:1 全过程工程咨询综合评估法 (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是指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和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本评标办法适用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 招标人可委托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工程咨询单位实施全过程咨询服务,也可委托多家具有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单位联合实施全过程咨询服务。评标委员会应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总分最高的投标人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60分)+资信分(20分)+商务分(20分)(适用于咨询内容包含设计的项目) 总分=技术分(50分)+资信分(20分)+商务分(30分)(适用于咨询内容不含设计的项目) 一、评标流程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符合性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绩条件(若有)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承接项目数量超过招标文件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若有);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六)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15个的,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或取消业绩条件。 三、技术评审(暗标,含设计60分;不含设计5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分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标评审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勘察、设计、监理等具体评审因素及分值权重设定可参照各专业类评标办法) 评审因素表
四、符合性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书);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投标人或组织结构(包括项目负责人)与开标时提供的名称不一致的; (六)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相关人员到位率、咨询服务期、商务报价有关规定要求的; (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八)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的; (九)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十)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十一)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评审(20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综合实力、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打分,评分时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因素表
上表中的信用评价根据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3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12个月度的信用合计分值(如2019年12月7日开标,按2019年9月份~2018年10月份累计)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的信用分按0分计。 企业(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根据联合体成员的职责分工分别读取叠加)信用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得3分,排名第二的得2.7分,排名第三的得2.4分,依次递减至0分,最少得0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排名相同的得分相同,如排名第一有3家并列,则均得3分,之后的列为排名第二,得2.7分;依次类推)。 六、商务评审(20分或30分) 方案1:以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二次平均价作为最佳报价。 对所有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各去除报价最高N家投标单位和最低的N家投标单位(N=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投标单位家数×10%,四舍五入)后进行一次算术平均;然后对一次算术平均值以下(不含本身,不含已去除的N家单位)的报价进行二次算术平均。 以通过符合性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二次平均价作为最佳报价,如二次平均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则以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投标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1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1.5~3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方案2:以通过符合性评审且技术+资信合计总分前N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最佳报价。(N≧5家,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第N家总分相同时全进。)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1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上述两种方案由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使用。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附件:2 勘察综合评估法 勘察综合评估法(适用于资格后审项目) 勘察综合评估法是指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采用百分制记分法分别进行技术、资信、商务报价评分,按总分从高到低推荐中标候选人。 总分=技术分(60分)+资信分(15分)+商务分(25分) 一、评标流程 (一)资格审查 (二)技术评审 (三)符合性评审 (四)资信评审 (五)商务评审 (六)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业绩条件(若有)的; (二)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一致的; (五)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情形。 招标文件设置工程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7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投标。招标人应分析原因、降低条件后重新招标。 三、技术评审(暗标60分) 评标委员会对违反暗标规定的技术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按招标文件明确的评审标准独立评审。投标人的技术分为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值(评分保留一位小数,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技术评审因素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四、符合性评审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人盖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 (二)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缺失的(含投标承诺书); (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五)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六)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 (七)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验收标准、勘察服务期、商务报价有关规定要求的; (八)投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水印码与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其他应否决投标的情形。 五、资信评审(15分)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技术标审查、符合性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资信评审,评审主要因素包含综合实力、类似工程业绩、信用评价等。资信评分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评分,评分时保留两位小数。
信用评价根据杭州信用监管平台记录的开标前第三个月(不含本月)往前累计十二个月度的企业信用合计分值(如2019年12月7日开标,按2019年9月份~2018年10月份累计)进行排序,无信用记分记录的信用分按0分记。 企业信用评价分从高到低排序,排名第一的得3分,排名第二的得2.8分,排名第三的得2.6分,依次递减至0分,最少得0分(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排名相同的得分相同,如排名第一有3家并列,则均得3分,之后的列为排名第二,得2.8分;依次类推)。 六、商务评审(25分) 以通过符合性评审且技术+资信合计总分前N家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为最佳报价。(N不少于3家,具体数值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第N家总分相同时全进。)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至1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七、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对有效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排序及招标文件的要求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如投标人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仍相同的,以技术分排名靠前的排前;如投标人的技术分仍相同的,以信用评价靠前的排前;上述均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 当有效投标人少于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如判定仍具有竞争力,以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附件:3 工程总承包综合评估法增设商务标评分方案 方案二: 以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中不低于合理低价的最低报价作为最佳报价。 合理低价的计算: 有效投标报价由高至低依次排序,剔除价格最高的P家和最低的Q家(数量四舍五入取整),然后得出一次算术平均值K,下浮一定比例后即为合理最低价,其中,专业工程暂估价和暂列金额不作下浮计算;当进入合理最低价计算的投标人≤5家,则不再剔除P家和Q家。 当按上述方案计算的一次算术平均值K<招标控制价×L1时,则不再剔除价格最高的P家,重新计算得出一次算术平均值;当一次算术平均值K≧招标控制价×L2时,不再剔除价格最低的Q家,重新计算得出一次算术平均值。重新计算出的K值仍大于招标控制价×L2时,评标委员会应按竞争性不足否决所有投标处理。 下浮比例抽取范围,房屋建筑为2.5%-4%、市政工程为2%-5%,P、Q浮动率抽取范围,房屋建筑为15%-25%、市政工程为10%-20%,上述百分率均在开标时随机抽取。L1、L2的范围分别为83%-85%、95%-98%,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具体明确。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每高于最佳报价1%的扣0.5至1分, 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每高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投标报价低于合理最低价的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方案三: 以通过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最佳报价,如最低报价低于合理低价的,则以合理低价作为最佳报价。 合理低价=有效投标报价中不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最低报价*K1+风险控制价*K2*(1-K1) K1--权重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范围暂定为:0.7,0.65,0.6,0.55,0.5,0.45,0.4; K2--浮动系数,由招标人在开标会现场随机抽取,范围为:房建工程为1.04—1.12;市政工程为1.02—1.10,浮动系数范围将根据市场情况动态调整。抽取值均匀分布且数量不少于9个,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投标报价等于最佳报价时,商务得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偏离最佳报价±1%的扣0.5至1分;如投标报价低于风险控制价的,每低于最佳报价1%的扣1至2分;具体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报价每高于或低于最佳报价不足一个百分点时,使用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以上各种方案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特别要结合EPC招标项目需求的详实程度及概算编制准确程度选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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