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20-25716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20〕120号 成文日期: 2020-12-08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化,卫生、体育、医保/卫生,卫生、体育、医保/体育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0-2020-0009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杭州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0-12-15 14:58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力推进健康杭州建设,努力打造“健康浙江新标杆”和“健康中国示范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浙江行动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9〕2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加快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全面打造健康杭州建设新格局,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健康基础保障。到2022年,具有杭州地方特色的大健康现代化治理体系基本形成,健康影响评价制度和健康杭州考核制度等政策体系更加成熟,数字健康治理水平走在全国前列;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健康文化氛围更趋浓厚,人居环境更加健康宜居,健康服务更加完善,健康保障更加均衡,健康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二、主要任务

(一)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1.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建立健康科普资源库和专家库及健康教育发布和传播机制。加强各级各类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建设,向市民宣传推广健康生活方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和社会力量设置健康生活体验馆等设施,并将健康教育知识库纳入到市、区两级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合理膳食行动。制定实施市民营养计划,全面普及膳食营养知识,重点解决果蔬摄入不足、油脂食盐摄入过多等问题。加强营养指导员队伍建设,开展对学校、幼儿园、养老机构的营养工作指导。倡导餐饮行业主动开展减盐减油减糖活动。到2022年,儿童和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3.全民科学健身行动。大力发展体育类社会组织,引导鼓励其参加社会组织评估。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大力发展具有民族和杭州地方特色的体育活动。到2022年,每千人拥有体育指导员达到2.6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45%,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 94%。(牵头单位:市体育局)

4.公共场所控烟行动。实施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鼓励引导各类无烟单位和无烟环境创建工作,将控制吸烟工作作为文明单位评价考核的内容之一。加大公共场所控烟执法检查力度,运用信息化监控手段加强控制吸烟监督管理。到2022年,公共场所二手烟暴露率控制在50%以下。(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5.心理健康促进行动。加强社会心理服务组织平台建设,畅通群众心理诉求反映渠道,及时掌握社会心理需求,依托健康码平台优势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开展特殊人群社会心态监测预警试点。建立多部门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和基层“多位一体”关爱帮扶小组或个案管理团队。加强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心理健康服务机构建设,配备专、兼职心理教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鼓励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通过多种形式,为员工提供有效的心理健康服务。到2022年,全市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2%。(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改善健康环境。

6.健康支持性环境提升行动。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城乡水环境整治,以及重点污染地块修复治理工作。加强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推动促进呼吸健康和运动健康元素融入各级各类空间规划,新建或提升改造一批健康教育氛围显著的健康步道、公园等开放场所,推动在人员密集场所新建一批智慧健康小屋。到2022年,实现每个区、县(市)均建有健康步道、健康公园和智慧健康小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建委)

7.社区人居环境改善行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卫生宜居的生活环境。推进城乡生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全覆盖。以老旧小区提升改造为契机,推动老旧小区厨房油烟排放、病媒生物控制、饮用水管网维护以及住房安全等规范管理。从严监管居民区及附近夜间违规噪声来源,为市民营造良好睡眠环境。(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城管局)

(三)营造健康社会。

8.全民亚运健康促进行动。做好亚运会比赛和观赛相关区域的健康文化氛围营造。倡导全市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定期举办亚运主题的健身活动,积极开展全民低碳出行活动。以筹备亚运会为契机,统筹全市体育场地设施规划建设。落实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政策配套建设群众体育设施。大力发展社区多功能运动场,推进公办体育场馆业余时间面向社会开放。到2022年,基本实现“15分钟健身圈”在社区和农村全覆盖。(牵头单位:市体育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9.健康细胞建设行动。探索创新“健康细胞”工程培育模式,以区县(市)、镇街、社区、乡村、学校、医院、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家庭等类型为重点,编制相应的健康单位建设标准;探索建立企业健康指导员制度;倡导各类单位全方位开展健康促进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0.食品药品安全行动。加强线上线下食品行业监管,建立政府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持续推进放心农贸市场、放心消费餐饮示范单位和农村家宴放心厨房创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构建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加强医疗机构规范使用抗菌药物和中药的监控体系建设,有效控制“过度医疗”现象。到2022年,主要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分别达到99%和98%以上,抗菌药物使用强度控制在20DDDs以下。(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11.预防和减少伤害行动。编制重点意外伤害干预技术指南和标准。倡导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口及内部交叉路口安装减速带,减少儿童交通伤害,在滨水公共空间设置提醒标志标识,避免儿童溺水和老年人意外跌落,加大儿童玩具和用品的安全检测力度。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强化重点领域质量安全监管,减少消费品安全伤害。到2022年,意外伤害死亡发生率下降到50/10万以下。(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四)全生命周期健康促进。

12.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定期开展城乡妇女疾病普查,多途径加强对出生缺陷的干预,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面提高全市妇幼保健的服务和管理水平。建立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体系,健全和落实托育机构各项卫生保健和食品安全制度,加强对婴幼儿膳食、体格锻炼、健康检查、疾病预防等的健康指导,保障婴幼儿的身心健康。到2022年,孕产妇死亡率维持在7/10万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降低到5‰以下,婴幼儿健康管理率达到95%以上。(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3.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加大学校卫生监督管理力度,营造安全健康的教学环境。编制全市中小学健康教育课教案,研究并推荐适合中小学生的营养套餐。加强中小学校近视防治工作,保障学生在校期间体育活动时间。强化全市中小学生心理干预,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到2022年,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城区中小学生超重和肥胖率控制在10%以下。(牵头单位:市教育局)

14.职业健康促进行动。落实企业健康管理主体责任,控制包括久坐、职业焦虑等在内的新职业和传统职业危害因素,加大对健康事件多发易发领域的隐患排查力度。充分发挥中医适宜技术、心理干预技术和健康管理技术的作用,重点加强针对职业人群的健康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5.老年健康促进行动。优化老年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强老年医学专科能力建设。探索建立安宁疗护政策体系。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加快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形成完善的城市社区步行15分钟、农村步行20分钟的居家养老服务圈。健全家庭养老服务支持和养老评估补贴制度。探索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推动开展上门护理服务。到2022年,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90%,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社会养老床位数基本满足养老服务需求。(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民政局)

(五)重大疾病防控。

16.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普及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知识,从中小学生阶段开展群众性急救培训,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设施设备配备。完善心脑血管急性事件报告制度,绘制相关疾病“急救地图”。所有区、县(市)均参与急性胸痛协同救治网络,实现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到2022年,全市应急救护年度普及率达到2.5%以上,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大于7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7.癌症防治行动。提升居民对预防癌症核心知识的掌握率,对常见癌症普遍开展机会性筛查。加强农村贫困人口、城乡妇女癌症筛查。完善死因监测和肿瘤登记报告系统。推广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发挥中医药在癌症治疗中的协同作用。完善癌症患者的生命质量管理以及医疗保障和救助体系。到2022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高于43.3%,常见恶性肿瘤早期诊断比例高于35%。(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8.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探索实行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检测肺功能,落实高危人群年度首诊测量肺功能要求。提升基层专业人员服务能力,建立慢阻肺患者全程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到2022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维持在9/10万及以下。(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19.糖尿病防治行动。推进糖尿病医防融合服务,为糖尿病患者开具治疗和健康指导“双处方”。加强基层糖尿病管理团队建设,促进基层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为患者及高危人群提供规范的健康管理服务。建立社区糖尿病自我健康管理小组。到2022年,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大于7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保障体系。

20.深化医改打造智慧健康行动。结合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合理配置医疗资源,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加快建立具有杭州特色的分级诊疗制度。依托城市大脑建设,以全市健康医疗大数据、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互联互通、“两卡融合、一网通办”、“舒心就医”为重点,加快推动互联网与医疗健康的深度融合发展,为群众提供安全可靠的网上诊疗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1.完善公共卫生应急和服务体系行动。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把生物安全纳入城市安全体系,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加强基层防控能力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健全联防联控、群防群治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重大传染病及急性传染病防治工作,强化人畜共患病源头治理,探索面向重点人群免费接种肺炎疫苗和流感疫苗的可行性。(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2.健康保障惠民行动。加大城乡居民慢性病医疗保障,拓展城乡居民门诊规定病种或慢性病保障范围,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外配处方服务。打造医保经办“30分钟服务圈”,推行部分医保经办窗口功能前移,落实医疗救助费用报销“一件事”。加大健康保险产品和健康管理服务创新,满足多样化、个性化的健康保险服务需求。到2022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年增速均低于10%。(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

(七)推进大健康治理体系现代化。

23.大健康治理体系构建行动。进一步优化大健康统筹协调机构,提升专项组统筹协调能力,完善大健康工作机制。探索社会化合作模式,畅通民间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参与健康杭州建设渠道,积极开展将健康理念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研究。依托城市大脑系统,建设全市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构建基于区域健康大数据的智慧健康治理平台,实施精准健康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4.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行动。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政策健康影响评价试点实施意见(试行)》(杭政办函〔2019〕82号),开展市直部门和区、县(市)健康评价试运行。探索在制定规范性文件、重大公共政策和实施重大工程前进行公共健康影响因素评价,统筹协调生态环境、规划和自然资源、农村农村、林业水利、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健康资源,对可能影响健康的土壤、空气、水质污染和食品安全等进行综合评价治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八)发展健康产业。

25.健康产业发展促进行动。加强健康产业发展政策支持,完善准入、审核等配套政策。健全政府引导、行业自管的发展机制。制定和完善健康产业新型业态标准和规范。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促进医疗相关的康复、养老、保健、疗休养等第三方服务产业发展。(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行动职责。各级政府要把健康杭州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由健康杭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健康杭州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细化上述25个专项行动的目标、指标、任务和职责分工。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健全支撑体系,强化监督考核。建立健康杭州考核奖惩制度,将各地各部门对本意见落实情况纳入健康杭州年度考核任务,将健康杭州建设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健全日常督查评估制度,每年评选健康杭州工作先进典型。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完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健康筹资机制,吸引社会和企业投资健康领域。

(三)加强宣传引导,动员各方参与。加强健康杭州建设宣传推广。畅通公众参与渠道,进一步发挥相关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志愿者的作用,参与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探索建立健康杭州建设公开听证制度,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形成各方力量有序参与健康杭州建设的良好格局。

本意见自2021年1月9日起施行,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牵头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8日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杭州三年行动(2020—2022年)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