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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装修交付商品住宅项目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采集采纳情况 | ||||||||||||||||
时间:2020-01-03 09:51 来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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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具体网址:http://minyi.zjzwfw.gov.cn/dczjnewls/dczj/idea/topic_414.html),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建议4条,2条意见采纳,1条意见部分采纳、1条意见不采纳,现将意见建议内容及采纳情况如下: 1.文件第四条,原则上应在实体交付房源内按照同一销售户型制作不少于1套实体交付样板房,原则上指的是什么?同一销售户型是否同一户型?有些许面积差异的东西边套或者两个类似的中间套都需要进行做实体样板房?为什么(别墅、排屋除外)?文件中未明确,请详细解释。 已采纳。《通知》第四条修改为“应在项目开发建设的商品住宅房源内按照不同装修标准分别提供不少于1套交付样板房”。 2.交付装修所用材料、部品以及非交付装修应在展示过程中予以明示,能否将非交付装修不展示在实体样板房内,容易造成老百姓的视感错觉。 部分采纳。要求开发企业在实体样板房内不得展示非交付标准无上位法依据,但考虑到进一步加强对样板房的监管,《通知》第四条明确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以外的装修材料、设施设备等,应予以区分明示。 3.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这条是否太过于急切,能否增加一个缓冲期? 已采纳。《通知》修改至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4.希望能改变购房制度,取消预售制,和一般商品一样,实现现货现房交易;或者保留预售但在交房前房款只交付一半,等完全取得现房,确认没有问题后再办理尾款支付程序。 未采纳。意见中所提的“取消预售证”及改变预售模式等,目前尚无上位法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