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杭州市“乡村产业技能大师”认定办法》的通知
时间: 2019- 09- 29 15: 09 来源: 浏览次数:

杭农〔2019〕22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钱塘新区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现将《杭州市乡村产业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8月14日         

 

杭州市“乡村产业技能大师”认定办法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国发〔2019〕12号)和《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要求,为深入贯彻乡村振兴战略,充分体现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的关键作用,挖掘并鼓励一批有技能、有思想、有创造力和“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乡村产业人才,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1.认定范围:在全市农业农村中直接从事现代农业、乡村新型产业和乡愁产业的优秀人才。

2.认定数量:到2021年认定200名“乡村产业技能大师”,认定有效期3年,到期复评。

二、认定原则

1.自下而上、好中选优。大师候选人由乡镇、街道或者单位推荐至区、县(市)级,由区、县(市)级初审后推荐至市级,确保好中选优。

2.德才兼备、不唯学历。大师候选人不作学历和职称限制,要求品德高洁,素养良好,注重技能水平和工作实效。

3.程序规范、公开透明。乡村产业大师认定遵循公正和规范,进行社会公开公示和征求意见。

三、认定标准

(一)基本要求。  

“乡村产业技能大师”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三农”,耐心专注;勇于创新、贡献突出,具有高超的专业技能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二)专业条件。

在杭州市范围内(户籍不限)从事现代农业、乡愁产业满10年,从事乡村新型产业满5年,目前仍在乡村产业一线岗位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高级农民技师(含高级实用人才)且能够发挥自身技能,示范带动产业发展。 

2.在专业领域刻苦钻研,得到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发挥带头作用的土专家。

3.产品(服务)在同行业、同领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  

4.在农业科技研发上有重大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省内领先的科技成果(发明专利)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5.职业技能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在市级以上职业技能大赛获奖。

6.荣获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称号,或者一直坚持乡村传统工艺技艺的生产经营活动。

符合上述条件但已获得同级别及以上产业大师称号者可同时享受“乡村产业技能大师”荣誉,颁发铭牌、荣誉证书。

(三)认定类别。

“乡村产业技能大师”分为“现代农业、乡村新型产业和乡愁产业”三类进行评审。“现代农业类”侧重于推动农业转型升级的突出贡献者;“乡村新型产业类”侧重于农村电商、乡村民宿、乡村康养、乡村运动、乡村休闲等乡村新型产业的引领示范者;“乡愁产业类”侧重于对乡村传统工艺、传统技艺、传统美食等的坚守和传承者。

分类推荐,认定后统一颁发“乡村产业技能大师”铭牌和荣誉证书。

四、推荐认定程序 

按照自下而上,规范透明原则,市、县、乡联动推荐和认定: 1.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当年摸排情况,按照1:3的比例以区、县(市)为单位下达推荐名额。

2.由乡镇、街道或单位向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候选人,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经过筛选、初审后择优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

3.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也可从区、县(市)已经认定的乡村产业技能大师中择优推荐。

4.市农业农村局成立评审认定小组,邀请技能评定、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专家参与评审。根据各地推荐名单,组织两轮评审:第一轮,按照1:1.5的比例进行初评,第二轮按照1:1的比例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向社会进行公开公示。

5.需提交的推荐材料:① 杭州市“乡村产业技能大师”推荐表(详见附件);②被推荐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技能证书等身份证明材料;③获得市级以上的荣誉证书、媒体报道、发布刊物、技术成果、个人专著等成果证明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报送。

五、其他

本办法自2019年9月16号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

附件:杭州市“乡村产业技能大师”推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