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19-25910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医保〔2019〕23号 成文日期: 2019-07-26
发布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保-/医保类-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73-2019-0001
关于印发《杭州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9-07-26 10:58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现就《关于印发<杭州市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近年来,国家层面陆续出台相关政策,对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工作提出要求。2019年7月1日,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印发了《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按照“同城同步同价”改革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通知》。

二、政策依据:

1、《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

2、《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6〕19号)

3、《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医保联发〔2019〕8号)

三、主要内容

1、总体目标。在控制医疗费用总量增长不超过7%的基础上,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强监管”的改革路径,推进本轮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并同步强化价格与医疗、医保、医药等相关政策衔接联动,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

2、实施范围。杭州市市级公立医院11家,自愿参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在杭企事业单位医院、部队医院和民营医院21家,余杭、萧山、富阳三区相关医院23家。

3、价格调整项目。①市级公立医院及自愿参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相关医院调整项目共11类、940项,价格提高项目879项、价格降低项目59项;其中938项与省局方案调整的项目、幅度一致,另新增体现杭州市级公立医院特色项目2项。同时取消医用耗材加成。②萧山、余杭、富阳相关医院。余杭萧山调整项目共2797项,其中价格提高项目2191项、价格降低项目606项。富阳调整项目共3171项,其中价格提高项目2665项、价格降低项目506项。调整后价格与同等级杭州市级公立医院一致。同时取消医用耗材加成。③自愿参加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相关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管理参照公立医院的有关政策执行。

4、腾空间要求。引导各相关医院向使用环节要空间,通过规范诊疗行为,降低药品、医用耗材及检查检验方面的使用量腾出空间,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调结构。将调价引起的增加医疗费收入细化到各医院,并考虑风险因素要求医院按照改革后医疗服务项目调价增加收入部分的1.03倍确定承诺腾空间量。

5、监管措施。本次改革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强化对改革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管,按照“控总量、调结构”要求,落实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事前监管,就是要求各医院与政府监管部门签订责任书,确定承诺腾空间量,并按项目、按时间制订出实实在在的腾空间计划。事中监管,就是建立动态监测评估制度,各医院每月将实施情况及时报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实施动态监测和预警。事后监管,就是建立考核制度,将医疗服务价格调价增加医疗费收入部分与腾空间完成量挂钩考核,视考核情况清算。

四、实施时间

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医疗保障局、杭州市卫健委

解读人:杭州市医疗保障局鲁国栋、杭州市卫健委赵中华,联系电话:85371750,87011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