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9-2622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19〕69号 成文日期: 2019-07-19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有效性: 废止 统一编号: ZJAC00-2019-0010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19-07-19 10:40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以下简称科创大走廊)建设,进一步集聚优质资源,加快科技产业发展,鼓励和吸引全球高层次人才到科创大走廊创新创业,努力将科创大走廊打造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创新共同体、国家级科技创新的策源地和浙江省创新发展的主引擎,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81号)精神,特制订《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管理办法》发布的背景依据是什么?

2016年7月12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6〕81号)提出,2016-2020年,每年从省创新强省资金中安排4.5亿元支持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打造创业创新生态体系。《管理办法》的出台将更好地统筹科创大走廊区域产业和人才政策,更加主动的按照省市部署将专项资金用到最迫切需要的项目、企业和人才中去,避免眉毛胡子一把抓和平均主义。

二、《管理办法》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规划》提出,到2020年,科创大走廊各类人才总量达到30万名左右,高技能人才18万名左右,成为浙江省科创人才集聚区、国际人才创新创业的主平台。年接收大学毕业生1万名以上,引进来杭创新创业的海内外高层次人才1万名左右,打造以“浙商系、高校系、海归系、阿里系”为主的10万名左右创新创业“新四军”。努力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引进和打造科研院所(含企业研究机构)、科创团队、众创空间各100家以上,集聚高新技术企业、科创导师各1000个以上,授权发明专利数量达到10000件,国家科学技术奖30项,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10000家左右。《管理办法》能够加速推进上述目标的实现,有效集聚创新资源,更加优化创新环境,显著提升发展质量,助推科创大走廊成为具有国际水准的创新共同体、国家级科技创新的策源地和浙江省创新发展的主引擎。

三、《管理办法》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是明确资金来源,即2016年至2020年期间,省市区三级按照1:1:1共同承担的原则,每年省市区各安排专项资金4.5亿元。

二是明确扶持方向,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数字经济、生命健康等领域,用于支持大走廊打造创新生态体系、培育创新型企业、引育创新人才、建设重大科学装置和创新研发机构、转化重大科技成果等。

三是明确扶持对象和用途。专项资金支持对象必须是大走廊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资金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四是明确支持内容和标准。支持内容分为5个方面,一是支持引进名企强企(不含省内迁入企业)、二是支持名校名院名所落户或设立分支机构(不含省内高校院所)、三是支持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四是支持顶尖领军人才和团队创新创业、五是支持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标准为单个项目扶持资金不超过3000万元,特别重大的项目可“一事一议”,资金扶持上限为1亿元。

五是明确资金监管。明确了包括省市区三级各自的资金监督与管理的职责、资金拨付方式、资金拨付进度等内容。

四、《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哪些?

适用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后,在科创大走廊规划范围内,国内外知名创新型企业建立的企业区域总部、研发总部(不含省内迁入企业),国内外名校名院名所建设的分校、校区、研究生院、研究机构,依托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型企业设立的创新创业平台,发挥绩效作用的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高端创新创业活动,顶尖领军人才和团队的创新创业项目等。

五、《管理办法》的操作方法是什么?

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由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大走廊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项目征集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由三城(紫金港科技城、未来科技城、青山湖科技城)负责项目申报汇总与初审上报,大走廊办对申报项目进行复核或评审,择优确定,通过复核或评审的项目由大走廊办下达支持文件,报省市财政、科技部门备案。

下一步,为便于《管理办法》执行和操作,大走廊办将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六、《管理办法》的惠民利民举措有哪些?

一是有利于总部集聚和产业发展,通过政策支持,吸引一批发展能级高、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强、人才密集型的“大好高”项目,加速推动科创大走廊向全球数字科创中心目标迈进。

二是有利于发挥财政专项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放大社会资本,鼓励各类创新载体加大研发投入,使大走廊成为创新创业的政策高地,促进高端要素向科创大走廊集聚。

三是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专项资金重点对大走廊区域内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技术水平、处于加速或产业化阶段、具有较好地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高层次人才项目进行追加扶持,形成了对优秀人才项目接力式扶持的政策体系,提供了更加稳定的政策环境。

七、《管理办法》新旧政策差异?

《管理办法》是省政府为科创大走廊特批的创新政策,无旧政策对比。

八、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杭州城西科创大走廊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张晓军。

联系方式:0571-88721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