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9-26224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19〕114号 成文日期: 2019-12-19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科技、教育/科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0-2019-0015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若干政策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9-12-19 10:09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一代人工智能重大决策部署,落实科技部《关于支持杭州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的函》(国科函规〔2019〕184号)精神,加快建设杭州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市科技局牵头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若干政策》。

二、政策制定的法律依据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7〕35号);科技部《关于印发

三、政策的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共13条,分为基础研究、场景应用、企业发展、人才培育、支撑体系等5个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包括第1、2、3条,主要内容有支持人工智能基础理论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支持基础研究平台建设,支持公共服务和共性研发平台建设。

第二部分,包括第4条,主要内容有支持推进人工智能应用场景建设。

第三部分,包括第5、6、7条,主要内容有支持人工智能企业发展,支持人工智能产品在地应用、加强人工智能企业的金融支撑等。

第四部分,包括第8条,主要内容有加强人工智能人才团队引进培育。

第五部分,包括第9、10、11、12、13条,主要内容有建设人工智能产业载体,优化人工智能发展总体布局,打造人工智能发展的良好生态体系、深化人工智能数据资源开放应用,加强试验区建设的体制机制保障等。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施勇峰

联系电话:870617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