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19-2618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医保〔2019〕30号 成文日期: 2019-10-08
发布单位: 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保-/医保类-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73-2019-0002
《杭州市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细则》意见建议采纳情况
时间:2019-10-08 09:25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9月5日-16日,《杭州市县域医共体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具体网址:http://www.hangzhou.gov.cn/art/2019/9/5/art_1229498458_27425.html),共收集意见12条,意见建议内容及采纳情况如下:

1、建议申请设立区域医联体集中送检机构。建议内容与本次《实施细则》内容无相关性,不予采纳。

2、建议拉大报销比例如外出就医省外下降30%区外下降20%,或异地就医限定最高金额。《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市区实施细则》(杭政办〔2017〕6号)对未经备案自行就医的报销比例已有规定:“参保人员临时外出期间,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医疗费,由个人全额垫付后至医保经办机构按市区医保规定审核,并由个人先自理20%后按规定结算”,该建议不予采纳。

3、年基金支出增速不超过10%,建议随着区域就诊率与人头增长的提升有所调整。以上意见建议为操作建议,《实施细则》实施后,我局在具体执行时将密切关注。

4、“结余留用,超支分担”政策,建议政策稳定,避免每年度支付变动。以上意见建议为操作建议,《实施细则》实施后,我局在具体执行时将密切关注。

5、建议根据病人疾病需要进行救治或治疗,不限病人就医行为。以上意见建议为操作建议,《实施细则》实施后,我局在具体执行时将密切关注。

6、建议附加奖励系数,鼓励医院为提高区域就诊率作出应有贡献。以上意见建议为操作建议,《实施细则》实施后,我局在具体执行时将密切关注。

7、建议能对医院卓有成效的举措和建设附加奖励系数。以上意见建议为操作建议,《实施细则》实施后,我局在具体执行时将密切关注。

8、目前医院开展互联网+医疗护理等,拓展护理延续服务以服务于更多的老百姓,建议设置出诊费,未来能纳入医保,也希望有附加奖励系数。以上意见建议为操作建议,《实施细则》实施后,我局在具体执行时将密切关注。

9、关于支付方式改革,建议医保局层面加大宣传力度和广度,让老百姓认同和理解。以上意见建议为操作建议,《实施细则》实施后,我局将加大宣传,充分调动各方参与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1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私立医院、私人诊所要全区统一控费,应按辖区人口,门诊人头、规定病种标准确定控费标准。以上意见建议为操作建议,《实施细则》实施后,我局在具体执行时将密切关注。

11、门诊应按病种和人头付费相结合,公立医院应和私立医院付费一致,不能以往年业务做标准。以上意见建议为操作建议,《实施细则》实施后,我局在具体执行时将密切关注。

12、不能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价格应由市场自主定价。建议内容与本次《实施细则》内容无相关性,不予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