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524/2019-2622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民发〔2019〕5号 成文日期: 2019-01-17
发布单位: 市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减灾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10-2019-0002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用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的通知
时间:2019-01-17 14:48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各有关区、县(市)民政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社发局,全市各有关社会组织:

为培育、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充分调动社会组织参与民政公益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推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2014〕87号)、《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社〔2018〕30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杭政办函〔2014〕161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职能转移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16〕111号)和《杭州市财政局 杭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预算管理的意见》(杭民发〔2018〕260号)等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和资金安排

购买的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具有公益性、成效性、保障性、创新性和推广性。二是符合《彩票管理条例》和《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彩票公益金的使用范围。三是项目要运作规范,有相对专业的管理团队或人员,有一定的项目运作模式和方法。

公益服务项目应符合《浙江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范围,其数量和项目总资金根据社会组织培育发展规划、社会公共需求、社会组织综合能力和财政预算等安排。市民政局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支付费用。单个项目的资金不超过政府分散采购的限额标准。

二、项目的范围

(一)公共服务类项目:指社会组织为满足群众直接生活需求面向全市开展的公益服务。包括扶老助老,扶残助残,扶贫救孤,紧急事件的预防、救援、救助、救灾和减灾防灾的宣传、培训和服务,社区治理、社区融合等项目。该项目立足于创新公共服务方式,为全市或某一地区其他社会组织开展同类服务活动提供工作标准,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二)社区民生服务类项目:指社会组织在某一个或多个社区、街道开展的为社区居民直接提供的专业公益服务。包括社区文化、养老助残、矛盾调解、心理疏导、社区安全、女性健康、亲子关系、青少年教育、基层社会治理、社区环保等公益服务项目。该项目以改善民生、服务城乡社区为重点,鼓励更多的社会力量来参与和谐社区建设,满足居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三)社会组织培育服务类项目:指为枢纽型或支持型社会组织提供关键性支持,开展社会组织创新基地建设、孵化培育、公益创投、公益项目咨询评价、公益项目设计研究和社会组织诚信品牌建设、领军人才培育、行业协会商会扶持等公益服务项目,有利于社会组织健康发展。

(四)其他公益服务项目:指符合福利彩票公益金宗旨,有利于弘扬志愿精神,有利于加强社会建设、参与社会治理、完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的公益服务项目。

三、购买的程序

公益服务项目应按照需求征集、项目申报、资质审核、项目评审、项目公示、合同签订、经费拨付、项目监管、绩效评价等规范化程序进行。

(一)需求征集。民政部门通过“杭州市社会组织网”“杭州民政网”和“杭州发布”“杭州民政”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征集社会需求、发布项目信息。

(二)项目申报。各社会组织根据本单位宗旨、业务范围和市民政部门编制的公益项目指引的要求申报项目,并向市民政部门提交项目申报书,民政部门对申报材料和社会组织资质进行审核。

(三)项目评审。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的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第三方机构组织评审专家组从项目设计、实施地域、受益对象、预算编制、配套资金,以及申报单位项目执行能力、相关经验、项目进度安排、解决问题能力和项目预期社会效益等方面,对申报单位的项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资金额度和承接项目的单位。

(四)项目公示。评审结果经市民政局确认,在杭州市民政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合同签订。民政部门与承担项目的社会组织签订协议,明确服务的时间、范围、资金、要求、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六)经费拨付。经核定后的公益服务项目,以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下文的形式拨付到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

(七)监管与评价。民政部门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和指导,对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公益服务项目社会组织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

(2)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内部控制、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等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4)拥有服务必需的工作场地、设施、专业团队和较好执行能力;

(5)近二年内无违法记录,年检合格,社会信誉良好;

(6)坚持非营利性,除合理成本与劳务报酬外,不得向举办者(捐资人)、会员及工作人员分配各项营利性收入;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提交的材料

(1)《杭州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申报书》(附件1,以下称“申报书”);

(2)经民政部门年检合格的登记证书,已获得的评估等级证书、品牌认定证书、荣誉证书等印证材料复印件;

(3)近二年内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名单的声明;

(4)按项目规定使用资金的承诺书;

(5)民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项目申报方法

(1)申请购买项目的社会组织要填报《杭州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申报书》,并将填报后的《杭州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申报书》、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等报送登记管理机关。

(2)在市级登记的社会组织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后上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无业务主管单位除外)。在区、县(市)登记的社会组织,经所在区、县(市)登记管理机关审核同意后,以区、县(市)为单位集中上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五、工作要求

(一)市民政局与市财政局负责下达年度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资金。

(二)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当严格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对承接项目的资金实行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做好资金项目资料的建档和保存工作,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承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在项目合同规定的结项时间后15日内,向市民政局提交《杭州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2)。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和考核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下年度社会组织申请项目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公益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各地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承接项目社会组织的资格审查和所属区域内公益服务项目的监督和指导,将承接公益服务情况纳入年度报告、评估、执法和诚信等监管体系。

(五)总结宣传服务成效。积极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政府购买公益服务的宣传。定期组织开展优秀购买服务项目和承接主体评选,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成效。

本通知自2019年2月23日起施行,《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服务项目的通知》(杭民发〔2013〕320号、杭财社会〔2013〕17号)、《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杭州市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为老服务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1.杭州市市级福彩公益金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申报书

2.杭州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验收申报表

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9年1月17日       

附件1:杭州市市级福彩公益金购买社会组织 公益服务项目申报书.wps

附件2:杭州市市级福利彩票公益金购买 社会组织公益服务项目验收申报表.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