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580267448/2017-2594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人社发〔2017〕291号 成文日期: 2017-11-29
发布单位: 市人力社保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有效性: 失效 统一编号: ZJAC13-2017-0014
关于调整《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6版)》有关职业(工种)的通知
时间:2017-11-29 15:19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68号)要求,全面提升我市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杭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和补贴标准(2016版)》(以下简称《标准》,下同)有关职业(工种)调整和补充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标准》“A”类项目中增加“钳工”、“机床装调维修工”和“汽车维修工”3个职业(工种);在“B”类项目中增加“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和“起重装卸机械操作工”2个职业(工种);在“C”类项目中增加“智能楼宇管理员”和“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操作员”等2个职业(工种)。

  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公布后,凡在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的职业(工种),对已经完成办班备案,或已发布鉴定考试公告,或已受理鉴定考试报名的,根据考生意愿,或继续做好后续培训、鉴定考试工作,或退费。对已组织完成鉴定考试的,做好职业资格证书发放、补贴申报等后续工作。

  三、本通知自2017年9月16日起实施。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财政局 

2017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