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89401/2018-2632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办函〔2018〕151号 成文日期: 2018-12-18
发布单位: 市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1-2018-0050
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时间:2019-01-17 15:16 来源:“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浏览次数:

关于加强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    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单位名称

反馈意见

采纳情况

备注

1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共反馈意见2条

1、第一条反馈意见:(四)"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运营单位主体责任”第3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中设计管理部门职责调整为"....设计要加强精细化设计管理,在车站总体设计时要选择施工对周边影响较小的总体设计方案。负责组织规划、建设ZJAC01-2018-0050期轨道交通线路保护区作业项目专项施工方案的技术审核工作,对由于勘察、设计质量而产生的安全问题负具体监督管理责任”,已采纳。

采纳

2、第二条反馈意见:(四)"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运营单位主体责任”第3点"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中工程管理部门职责调整为"....车站施工组织方案选择对周边施工影响较小的方案。负责轨道交通线路施工期间巡查及保护区项目作业现场监护工作,对所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现场监督管理责任“,已采纳。

采纳

2

市建委

共反馈意见9条

1、第一条反馈意见:(四)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运营单位主体责任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科学合理统筹建设工期,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依法办理项目安全质量监督手续”建议修改为“应依据工期定额及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统筹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应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项目安全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手续”,部分采纳。

部分采纳,修改为"应依据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有关规定,科学合理统筹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应加快项目前期工作,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办理项目安全质量监督手续、施工许可手续”。

2、第二条反馈意见:(四)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运营单位主体责任3.制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中设计管理部门设计管理增加"施工图审查”,已采纳。

采纳

3、第三条反馈意见:(四)严格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及运营单位主体责任4.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中增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作业现场带班制度”等,已采纳。

采纳

4、第四条反馈意见:"一名业主代表最多只能承担一个标段的管理任务”因地铁建设绿化、机电等小标段难以满足此要求,不采纳。

不采纳

5、第五条反馈意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中建议增加区县市的安全监督责任,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反馈意见中未提供相应配套性要求,不采纳。

不采纳

6、第六条反馈意见:(十二)建立健全应急预案体系1.建立健全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建议修改为“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完善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质[2014]34号)有相关要求,不采纳。

不采纳

7、第七条反馈意见:(十四)开展应急抢险实战演练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应急演练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每3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建议删去,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质[2014]34号)有明确要求,不采纳。

不采纳

8、第八条反馈意见:(十四)开展应急抢险实战演练1.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应急演练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应急预案做好演练评估工作”建议删去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因《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建质[2014]34号)有相应要求,不采纳。

不采纳

9、第九条反馈意见:(十七)严肃安全生产责任追究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票否决”制中“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不合格、发生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建设单位、负有监管责任的相关部门,当年不得参加各类先进评比”建议删去,不采纳。

不采纳

3

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城管委、市卫计委、市审计局、市住保房管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气象局、市公安交警局、市公安消防局、市钱江新城管委会、市地铁集团、国网杭州供电公司、中国电信杭州分公司、华数传媒网络公司、滨江区政府、大江东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反馈无意见

4

市信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划局、市园文局、市人防办、市审管办、市城投集团

未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