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 2026 年度杭州市卫生科技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6-01-06 03:27
来源: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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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卫生健康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社发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直管医院: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浙江省卫生健康行业科技计划和2026年度杭州市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经专业评审、综合审定和社会公示,2026年杭州市卫生科技计划项目已确定,现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 1-4)。项目执行期限统一为 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市卫生健康委对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分别予以 15万元/项和5万元/项财政资助,在项目执行期内按年度进行资金安排,承担单位需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一般项目无财政经费资助,其中:A类由承担单位落实不低于2万元/项的经费支持,B类由各地各单位根据自身需求落实经费支持。项目负责人和承担单位应于2026年1月31日前通过“杭州市卫健委科教管理系统”确认提交项目合同书,逾期未完成的视作撤题。涉及临床研究项目,应按要求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www.medicalresearch.org.cn)完成登记备案。各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守科研诚信、医学伦理和生物安全等规范要求,主动避免学术不端,规范经费使用,按计划组织实施科研活动,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指标。项目承担单位和主管部门应根据《杭州市卫生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强化全流程管理,定期开展跟踪评估,保障科研活动所需必要条件,并指导开展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对无故不能按照要求如期完成科技计划项目的,我委将按规定收回项目补助经费,并将相关责任人及单位列入科研失信目录。
杭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