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晟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建筑企业低价无序竞争,推动行业健康高质发展的建议》(第323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发改委会办,现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建议与我市当前的建筑业行业发展方向高度契合。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聚焦招投标治理改革、信用体系建设等,通过创新监管机制、完善制度设计、破除体制障碍、疏通环节堵点等一系列举措,规范市场行为,努力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为建筑业提质增效、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强化招投标源头管理,从严整治行业低价竞争乱象
为从源头遏制低价无序竞争等违规行为,市建委多措并举规范市场秩序。一是科学设置招标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低价抢标,市政府印发的《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风险控制价在最高投标限价的基础上下降一定幅度,下降幅度一般不得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20%。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市建委印发《关于公布杭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风险控制价设定幅度的通知》,按照不同项目类型,分类测算并公布风险控制价参考幅度,从源头上加强对异常低价投标的识别与约束。二是严格执行省建设厅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在施工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全面执行省建设厅《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示范文本》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条款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列入“否决投标的情形”。
二、统筹完善制度体系,引导企业理性合规参与竞争
立足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全局,市建委会同市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持续完善顶层设计、健全长效机制,推动行业竞争回归理性。一是强化顶层制度保障。2026年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杭州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该文件明确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深化“评定分离”应用,引导企业优质优价参与竞争,遏制低价恶性竞争。二是推进智慧监管建设。通过全面应用招投标智慧监管监督系统,聚焦招投标全生命周期,深化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应用,对异常招投标行为实施智能预警和精准处置,提升监管效能,推动招投标市场规范有序、高质量发展。三是升级造价管理手段。启动造价指数指标分析系统建设,构建“分类标准—自动导入—智能分析—深层应用”全链条工作模式。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完善造价数据库,推进AI技术与造价管理深度融合,打造AI智能体,提供多层级造价指标智能服务,为行业管理决策提供科学技术支撑,助力造价管理提质增效。
三、严格落实监管要求,全面提升行业信用评价质效
按照全省招投标治理改革统一部署,全面落实全省房建市政工程领域信用评价“一体化”要求。一是贯彻公平竞争要求。按照《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细则》要求,严格保障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招标人自行选择是否应用信用评价结果的权利。二是严守省级评价标准。近年来,随着省级信用评价标准陆续出台,我市房建市政工程领域施工、监理、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在全省率先应用省级信用评价标准,市级层面不再自行制定发布信用评价办法。
下一步,市建委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采纳您的意见和建议,一是持续遏制低价抢标行为,扎实做好招投标预警处置;二是持续完善造价数据库,推进AI技术与造价管理深度融合,打造AI智能体,提供多层级造价指标智能服务,为行业管理决策提供科学技术支撑;三是积极配合省建设厅修订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和信用评价标准,提升合同履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评价权重,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氛围,构建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一流营商环境。
感谢您对我市建筑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单位门户网站(http://cxjw.hangzhou.gov.cn)、了解建筑业发展等方面的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