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如冰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立健全新建区域房产品质长效监管机制 推动杭州城市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的建议》(第274号)收悉。经我委主办,市规划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会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标准前置的建议
2025年,我市制定出台了住宅品质提升实施意见、设计导则等系列政策,将“便捷宜居、健康舒适、安全耐久、绿色低碳、数字智慧、精细运维”核心要求,细化为116条可落地、可监管的精细化指标,为我市品质住宅建设划定底线标尺,强化品质源头管控。
我市以上城、拱墅、滨江、西湖以及萧山、余杭部分区域为重点先行启动住宅品质提升试点建设,明确将品质建设要求纳入建设条件须知和土地出让公告,要求土地受让人在签订出让合同前提交《住宅品质承诺书》。预售交付环节,明确要求在交付样板房必须公示装修材料设备清单明细,同时积极鼓励开发企业设置公共区域交付标准实体展示区并开展公证证据保全,目前已有多个项目落地实施,在行业内发挥了良好示范引领作用。
下一步,我市将开展设计导则实施效果评估,迭代优化标准要求。同时鼓励更多房企规范设置公共区域交付标准实体展示区,全力推动全市住宅品质持续提档升级。
二、关于创新过程监管的建议
2025年,我市建立起住宅品质提升全周期质量监管闭环,覆盖土地出让至物业服务全流程,明确了各部门的职责分工与协同监管要求。针对噪音、开裂、渗漏等工程质量通病,出台相关控制通知、防治导则等文件,实施靶向治理。为进一步做好“业主预验房”工作,印发业主开放日活动实施办法,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分户检验前组织业主查验,并在竣工验收前完成整改,从源头化解交付矛盾。监管层面,在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督、联合执法的基础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开展原材料、实体质量检测和分户验收抽测,不定期邀请行业专家组建专项小组抽查,督促企业限期整改闭环。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优化全过程监管链条,全面提升住宅工程质量管控实效,切实防范化解各类交付隐患。
三、关于健全信用体系的建议
2023年,我市出台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后续通过搭建全市信用管理系统平台、优化信用记分标准,在全省率先构建房企信用管理体系。该体系将项目开发质量、住宅品质提升等25项列为良好信用给予“加分”,将建设质量问题、业主开放日落实不到位、交付样板房与公示不一致等39项纳为不良及违规信息给予“扣分”。同时实施分级管控,对A级房企在预售资金监管、评奖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激励,对C级、D级房企强化预售资金监管和现场检查,树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导向。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深化房企信用体系建设,突出守信正面激励、失信重点监管,强化品质与市场联动机制,持续引导行业树牢品质建设意识。
四、关于提升信息透明度的建议
我市依托“杭州发布”“杭州建设”等平台开展政策解读,组织媒体通气会回应关切;面向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服务全链条主体开展常态化技术培训;指导行业协会搭建交流平台,组织案例研学与技术交流;举办“看见杭州好房子”经典案例交流会,凝聚品质建设共识。
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和市场引导,充分发挥房地产协会作用,持续畅通政策传导、市场反馈、优化提升的工作路径,助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杭州城市建设和住房品质提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单位门户网站(http://cxjw.hangzhou.gov.cn)、了解杭州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