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杭州市大运河生态保护及修复工作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大运河生态保护政策、改进大运河生态治理工作、促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规资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商旅(运河)集团,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要求 | 答复内容 |
1 | 明确责任主体 | 1.“市运河综保委”于2019年机构改革后已不再保留,目前并不存在“市运河综保委(园文局)”的行政机构。 2.2023年全市开展议事协调机构清理,撤销设于市发改委的“杭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市园文局增挂“杭州市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公室”牌子。同年,我市调整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议事规则,由市委书记担任主任、市长担任第一副主任,并下设办公室在市园文局,由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2025年起,市园文局(市运河遗产办)以市名城委办名义开展全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的统筹协调工作。 3.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方面,国家层面编制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河道水系治理管护、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4个专项规划,指导沿线省(市)编制了8个地方实施规划,建立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四梁八柱”的顶层设计。根据国家的顶层设计,各地分头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地方性机制建设。《杭州市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暨国家文化公园建设2025年工作要点》也基本延续“四梁八柱”的模式,大运河水质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是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具体工作由市生态环境局、市林水局、市城管局等部门和各属地政府协同开展。今后我局将继续用好这项举措,不断加强和完善“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机制。 |
2 | 深化协同治理 | 1.建立健全“河长制”工作机制。2014年开始,京杭运河建立省、市、区、镇(街)、村(社区)五级河长体系,实施了四轮“一河一策”方案并每年编制实施年度计划,统筹生态、水利、交通、农业、城管、住建、文化等行业部门开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执法监管等综合治理,已累计实施综合治理项目710项,累计完成投资186亿元。2024年,印发《杭州市京杭运河河长制联席会议制度(修订)》,京杭运河河长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原先的“4+10”(4个区+10 个市级部门)扩增至“4+16”(4个区+16个市级部门),新增发改、公安、财政、规资、文旅、市场监管等6个市级部门,进一步巩固运河齐抓共管局面。 2.今年1-7月,我市京杭运河干流市控以上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 100%、Ⅰ-Ⅲ类水质比例 100%,其中顾家桥断面水质为Ⅱ类,其余断面均为Ⅲ类,水质评价优良。2025年1-7月京杭运河省级交接断面Ⅰ-Ⅲ类比例为 100%。近三年来,京杭运河上述断面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优于Ⅲ比例均为 100%。 3.我局今后将继续发挥“河长制”机制优势,不断深化协同治理,促进大运河生态环境不断优化提升。 |
3 | 保障资金投入 | 我局将积极与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沟通,在获得财政保障的基础上积极向上争取要素支持,申报或摸排国债支持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 |
4 | 推动专项立法 | 我局将会同市人大相关工委,积极与市生态环境局沟通,推动开展相关立法研究。 |
5 | 强化规划约束 | 1.《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规划》在规划原则、体系策略中均对生态保护和修复有专门论述。在实际工作中,市发改委、市规资局、市园文局等部门严格落实《杭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杭政办函〔2023〕13号)文件要求,并认真执行《杭州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关于超3000㎡建设项目需报市人大审议的条款。 2.根据省委省政府对运河水生态修复工作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在经过两轮征求意见后,于2023年9月25日和市治水办、市发改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水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实施《杭州市大运河水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从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情况来看,实施效果比较显著。 3.根据今年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的工作统筹,拟将京杭运河浙北段、浙东运河全线流域纳入浙江省“十五五”期间国家“山水工程”项目。此项工作将进一步有助于我市运河流域全境生态环境的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
6 | 制定技术规范 | 1.2024年,市林水局开展了京杭运河(杭州段)淤积调查及清淤方案编制,今年继续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启动谋划京杭大运河(杭州段)综合保护与治理工程前期研究工作,统筹实施清淤、治理、维护等综合性举措,计划10月底前形成上报成果稿。 2.市文广旅游局于2024年牵头编制《杭州市大运河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专项规划》,推动运河文化遗产保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名城古镇修复与文旅融合发展协同。 3.2021年省治水办(河长办)、水利厅、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河湖健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指南(试行)》,2022年市河长办《杭州市河湖健康评价实施方案(2023-2027年)》,将生态、生物等作为河湖健康评价及水生态健康评价重要指标。 4.2022年,市生态环境局委托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编制了大运河水生态健康评价报告,通过对水文、水质、形态、生物、社会服务和河湖管理等进行系统性的综合评价,了解京杭运河(杭州段)水生态健康状况,分析水生态系统受威胁状况及影响因子,提出京杭运河水生态健康恢复对策建议。 以上工作都应长期持续或周期性开展,我局将在统筹协调工作中加以关注,必要时对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提醒。 |
7 | 攻坚基础设施短板 | 1.我市已完成京杭运河沿线21个镇街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相关职能部门和城区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相应的污水零直排提升或维护项目,确保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 2.已完成余杭污水处理厂四期、良渚污水处理厂四期、城北净水厂等污水处理厂建设;为有效解决临平区块污水处理能力问题,余杭仁和净水厂及配套设施工程、临平第二净水厂正在建设过程中。 |
8 | 加强动态监管 | 1.目前,市林水局、市园文局(市运河遗产办)在日常工作中采用了无人机进行河道、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巡检,并建立“问题发现—整改—回头看”闭环,但尚未采用AI识别技术。可建议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排污口AI识别技术的定向研发和推广使用,以提高发现问题的时效性。 2.市生态环境局推动实施炼油厂和杭钢区域土壤修复工程,形成杭钢半山基地退役地块土壤、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改革试点总结报告。指导市商旅(运河)集团完成杭钢 2 个地块治理修复。加强运河二通道水质监测,密切关注运河二通道水质变化。 |
9 | 推动可持续利用 | 1.优化运河二通道功能:2025年完成对新坝二线船闸投资约2.15亿元,完成总体建设进度约80%,建成投运京杭运河二通道,实现八堡船闸24小时运行,有效疏解京杭运河主城区段货运压力。 2.支持货运功能适度退让:根据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相关研究报告显示,遗产河道航运功能衰减对大运河的世界文化遗产价值标准(ⅲ)产生负面影响,遗产河道货运通航量应保持在一定水平。为支持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依据《杭州港总体规划(2024-2035年)》(报批中),昌运桥以南区域码头全部取消一般货运功能,主城区段仅且须保留一定的过境货运量。 3.2022年以来,市商旅(运河)集团先后对运河沿线18个码头进行了全方面改造升级,优化完善了码头布点、游客休憩、后勤保障等硬件设施,同时在亚运期间投用7艘绿色新能源船舶,可提供526个船舶座位,能够更好满足市民和游客对运河水上巴士、游船的需求。同时在大城北沿线规划建设码头10个,其中运河湾水上客运中心、谢村水上客运中心已纳入《杭州港总体规划(2035年)》,待规划取得批复后推进实施。 4.我市成功创建大运河、钱塘江诗路(富春山水、钱塘潮涌)两个省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数量居全省第一。积极探索区域整体保护模式,重点培育“大运河文化标识”和“钱江潮文化标识”,以举办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展示展演活动、共富市集、组织非遗进景区、非遗走亲交流等手段为抓手,共同开展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的动态管理。 5.围绕文化遗产日、传统节日等相关群众文化活动,连续数年举办“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系列活动、古琴艺术(浙派)雅集交流活动、“端午立夏节”“大运河花伞市集”等品牌活动。线上线下共有500余万人次参与。 6.下一步,将以保护利用运河文化遗产价值为核心,以发展运河文化旅游产业为龙头,推动大运河杭州段实施一批带动明显、效益突出的文旅融合产业项目,综合融入运河古镇、沿线湿地公园等资源,将大运河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转化为旅游吸引价值和旅游竞争力,推进运河从深厚文化到韵味旅游的融合发展,将大运河杭州段打造成为展示杭州独特韵味的世界级运河文化黄金旅游线。 |
感谢您对杭州大运河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