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在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推动居家养老与房地产新发展模式协同共促的建议》(第228号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与房地产相关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经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建委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诚如您提案所言,当前房地产市场面临较大转型与升级压力,同时养老市场又存在资源不足、供需不平衡的情况,将居家养老与房地产新发展模式相结合,有利于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为此您提出加强存量住宅适老化改造、升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强政策支持等具体建议,我局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研究评估,认为相当具有建设意义和实践价值,目前已在相关领域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积极推进存量住宅小区适老化改造。针对我市大量老旧小区存在的适老化设施匮乏问题,市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结合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加强无障碍设施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老旧小区的适老化设施及无障碍设施建设,满足老年人生活需要。根据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适老化设计相关标准,并结合杭州实际,市建委还修编了《杭州市无障碍环境融合设计指南》,为适老化改造提出了指导性设计标准。依据相关政策与标准,市建委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地旧改牵头机构,建立定期协商机制,及时对接各方工作需求,共同推进、密切配合;邀请相关职能部门参与项目方案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同时在项目完成后邀请小区老年群体参加现场体验。
(二)试点推动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我市已被住建部列为物业+养老项目试点城市,我局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医保局、绿城物业服务集团等相关单位共同推进相关试点工作。一是组建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团队。根据试点区域(诚园社区)场地实际,配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常驻人员,主要负责长者联系及对接、资源整合和活动策划;配备“医康养护”专项服务人员,对试点区域内70岁以上长者建立追踪性的健康服务档案,定期进行追踪更新,并负责医疗、健康保健、康复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内容;物业管家兼任颐养管家,负责定期上门检查燃气、电路安全,提供代送、代办、日常关怀等综合性服务;同时配备常椿驿小马甲志愿者团队提供便民、健康、助老等服务。二是开展居家养老服务需求调研。采用一对一访谈方式对长者进行调研,调研内容主要包括长者的个人及家庭概况、日常照料、健康医疗、精神生活、园区长者服务等内容。三是按需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方案。根据社区长者养老意愿和养老需求调研情况,整合现有资源,重点推行长者颐乐活动、医养护健康服务、上门照护服务和家庭支持服务。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各具特色的活动,不断满足及充实长者多元化的精神文化需求与晚年生活,提升长者们的幸福感、获得感、价值感。
(三)出台多项配套针对支持政策。一是简化养老设施改建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5年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做好规划资源要素保障工作的通知》(杭规划资源发〔2025〕6号),提出在符合建设标准和规范要求、不影响安全管理的前提下,经属地政府组织联合审查通过的,老旧小区公共服务设施改建工程建设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一步简化了养老设施改建的审批手续。二是优化养老设施容积率计算规则。2024年底,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台实施《关于优化建设项目容积率及相关指标计算规则的通知》(杭规划资源发〔2024〕49号),提出地块内按规范要求配建、建成后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的养老设施不纳入容积率计算。同时,对城市更新项目,在满足自身配建要求的基础上,按规划要求配置的养老设施,给予不超过建成后无偿移交相关部门管理部分3倍的建筑面积作为奖励,并明确奖励部分不补缴土地出让金,进一步鼓励存量项目与养老设施融合建设。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优化规划布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按照2025年7月民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规划层面,引导养老服务设施向需求集中区域配置,有效提升养老服务设施利用效能,充足预留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空间,促进养老服务扩容提质,为存量养老设施改造和增量养老设施建设提供规划支撑。
(二)进一步推广居家养老试点经验。将基于试点工作基础,进一步加强推广力度,打通社区与物业服务企业养老资源共享,切实增加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供给,着力破解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长期照护难题,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与房地产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以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