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502360F/2025-2778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10-11
发布单位: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关于杭州市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 218 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 2025-10-11  15:18        来源: 杭州市园林文物局 浏览次数:

您在杭州市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设公益儿童游乐设施,建设儿童友好城市范例的建议》(第 218号)收悉。经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积极推动与儿童友好城市相匹配的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规划层面,通过与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的《杭州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明确了每个区、县(市)至少配置儿童公园 1 处;在建设层面,印发了《杭州市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指引(试行》,明确了儿童友好公园建设的基本原则、规划建设要求以及实施保障,并公布了拱墅区桃源中央公园、西湖区三优乐园、余杭区玉湖公园、富阳区鹿山新区街区儿童公园等两批杭州市儿童友好公园共 50 个;在活动层面,结合城市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组织了“小小公园观察员”“一米高度看公园”等各类活动,通过指导“公园+”融入文化、休闲、运动、科普、经营 5 大类活动,强调亲子互动,让公园成为儿童成长教育、娱乐休闲的实践场所与活动空间。

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多元协同的建设模式 ”,2021 年以来我局已连续多年推出“民间园长”征集活动,例如我局聘请的奥体实验小学一名三年级学生担任了滨江区沿江景观带公园的民间小园长,经常到公园内巡园护园,学校还积组织更多小志愿者参与公园管养。同时,我局也将积极探索企业冠名与慈善捐赠的公园建设模式,推动更多儿童友好公园落地。

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全生命周期的设计理念 ”,我局目前正在编制《杭州市城市公园一园一策规划》,对待建的各类城市公园提出设施、功能设置的相关要求,同时我局将通过强化方案审查与项目建设指导的形式,推动儿童友好的素更科学、高效的融入到公园建设项目中。

关于提案中提出的“参与式的治理机制”,我局将持续推动《杭州市绿地系统专项规划(2021-2035 年)》中“每个区、县(市)至少配置儿童公园 1 处”的要求高效落实,开展“小小公园观察员”“一米高度看公园”等活动听取儿童群体的想法与建议,同时将积极优化对儿童友好公园的宣传,并进一步拓宽渠道尝试让更多儿童参与到公园项目全生命周期的管理中来。

在此,十分感谢您对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给予关注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