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泽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医保支付政策助力杭州打造国际健康消费中心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我市医保支付政策,促进健康消费并更好满足群众健康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卫生健康委、经信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拓宽医保账户支付范围,激活沉淀资金惠民生。 | 1.2025年9月,我市修订完善了《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个人历年账户的使用范围。一是因疾病诊治需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二是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三是参加浙江省内居民医保、大病保险、长护险等个人缴费;四是充分发挥家庭共济保障功能,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共济给省内参保的近亲属使用,进一步减轻了群众健康消费负担。 2.为加强医保账户使用监管,我市已全面落实实名就医认证、刷脸结算及药品追溯码全量上传等举措,有效防范冒名就医、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并通过智能监控实现风险预警,切实守护医保基金安全稳定运行。 |
2 | 优化专科服务定价机制,培育健康业态促发展。 | 1.医疗服务项目实行以省为主,国家、省、市三级管理。国家医疗保障局负责规范医疗服务项目的立项原则,项目名称等项目要素,各省级医疗保障部门具体负责设立和调整本地区医疗服务项目。我省医疗服务项目(含自主定价项目)政策由省级医保部门统一制定,各地市统一执行,地市医保部门无权限自行扩大自主定价项目范围。 2.根据我省现行医疗服务项目管理政策,对符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及国家医保局发布的立项指南等相关规定,尚未列入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且临床确需开展并收费的医疗服务项目,省级医保部门将不定期开放申报窗口,医疗机构可按规定进行申报,优先支持将中医专科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相关项目纳入建议新增项目范围。 3.2025年9月,我市承接国家医保局“基于真实世界数据的医保综合价值评价研究”试点。2026年3月,省医保局正式发函确定杭州为全省渐进式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唯一试点市。我局将根据国家和省医保局部署,探索医保支付引领科技创新之路,助力医疗技术创新。 |
3 | 完善创新耗材结算政策,保障临床需求强供给。 | 1.2025年9月,浙江省医保局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创新医药技术医保支付激励目录的通知》(浙医保发〔2025〕26号),首批激励目录涵盖30个条目,包括25个创新药品、3个创新医疗服务项目和2个创新医用耗材;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公布浙江省已获批新药和创新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浙制高办〔2025〕50号),共纳入24种创新药品和90种医疗器械。 2.我市立足省级政策框架,细化创新医药技术激励规则,在2025年度清算中,通过特例单议机制和创新医药技术医保支付激励,有效避免了高值创新耗材因计入DRG病组核算而导致医院亏损的问题。一是建立创新医药特例单议机制。对于使用上述两个目录内产品的病例,医疗机构可以申报特例单议,且不受常规特例单议病例比例限制,审核通过后,该病例按项目折算点数支付。二是建立创新医药技术激励机制。对使用激励目录内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的高倍率入组病例,经医疗机构申请,对被DRG结算裁剪的部分按70%折算点数予以追加激励。三是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2026年已启动第二批创新医药技术医保支付激励项目的申报工作,我市积极配合省级部门做好第二批激励目录的申报推荐工作。随着后续批次的发布,目录覆盖品种将不断扩大。 |
4 | 优化安宁疗护支付政策,破解服务供给困境。 | 1.我局建立长期住院按床日付费制度,形成分级、分类、分期的床日付费管理体系,根据不同疾病大类、疾病的不同阶段、医疗机构等级、类型及治疗成本的差异,设置相应的床日付费标准,部分缓解长期住院的终末期患者病情特殊导致的权重失真问题。我市现行床日付费政策中,三级医疗机构床日采用申请制,规定在同一家医疗机构单次或连续住院天数超过60天的长期、慢性病病例,可由医疗机构申请纳入床日付费管理。住院天数限制的设计初衷,是基于DRG付费与床日付费的功能定位差异:DRG付费适用于急性期住院,对住院天数较短、病情相对明确的病例具有较好的支付适配性;而床日付费主要面向住院天数较长的长期、慢性病例。60天的时间设置,在技术上能避免将本应按DRG付费的短期住院病例简单转为床日付费。考虑到终末期患者的病情特殊性及医疗需求刚性,我局将结合临床实际开展专项成本监测,动态调整床日付费标准,确保不同病程阶段的患者均能得到合理的支付保障。 2.2025年12月浙江省医保局根据国家医保局立项指南要求,制定了全省统一的安宁疗护收费价格。目前,我市正在围绕安宁疗护与现行按床日付费制度的衔接进行专项研究,细化准入标准、支付梯度,及时做好省、市相关政策落地实施。 |
5 | 强化政策协同联动机制,赋能产业升级提质效。 | 1.为进一步促进医疗、医保、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2025年12月,市卫健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杭州市“三医”协同会商机制工作规则的通知》(杭卫发〔2025〕93 号),建立“三医”协同会商机制,发挥医疗、医保、医药领域统筹协调和议商重要医改事项的作用。 2.为畅通交流互动,我局于2021年组织建立在杭生物医药企业交流服务群,通过实时互动,及时解答企业关心的医保问题,为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医保政策宣传指导服务。截至目前,超150家规上生物医药企业加入交流平台,推动破解医保助企政策获取渠道少、理解不透彻、把握不精准等问题。为贴近企业需求,我局还会同浙江省医保局在钱塘区医药港小镇试点设立医药企业服务窗口,常态化收集企业意见建议,开展医保政策咨询指导,提升企业对医保政策的知晓度、认可度和满意度。 3.积极落实《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杭政办函〔2022〕59号)精神,医疗机构使用经认定的创新优质杭产药械,不纳入药占比和耗占比的考核范围,并按实际使用产品金额的3%给予奖励。2022年到2025年,享受政策补助的医院数量从4家增加到24家,补助金额也增加超过6倍,相关举措有力推动了创新药械加快进入临床应用,切实满足了群众对创新药械的迫切需求。 |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angzhou.gov.cn/),了解我市健康消费医保支持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医药服务管理处 曾芬芳
联系电话:0571-89583028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