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0024896398/2025-101040849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10-11
发布单位: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市住保房管局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西湖12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5-10-13  10:27        来源: 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浏览次数: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落地的建议收悉。该建议聚焦加装电梯工作的关键环节,对完善加梯政策体系、破解实践难题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关于清单式答复要求,经商市司法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党建引领,有机结合促提升。充分发挥党组织体系作用,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全面统筹加装电梯工作,建立街道、社区、小区“三级”联动机制,形成合力。通过定期召开例会、专题协调会、联席会等相关会议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痛点及难点问题。联动设计单位、监理、管线、电梯施工单位为业主进行答疑。量身定制资金分摊和安装方案,真正实现电梯安装“一单元一策”。

关于您提出的“党建引领,有机结合促提升”的建议,我局在加装电梯工作推进过程中始终将党建引领作为核心抓手,具体落实三项举措。一是党建引领,凝聚多方合力。推动加梯工作融入基层治理,充分发挥街道党工委、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作用,依靠小区党建、楼道支部,做好一人一事的工作,既解决思想问题,也解决实际问题,努力画出最大同心圆。二是常态督导,推动工作提效。通过召开加装电梯经验交流会、业务培训会等多种形式,对加梯工作进行常态化政策指导和业务培训,帮助协调、解决各类重点、难点问题。三是标准赋能,强化保障支撑。正式发布杭州市地方标准《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规程》,覆盖前期、设计、联审、施工、验收、使用、维护和档案管理全过程,进一步提升加梯管理水平,配套团体标准《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图集(建筑篇)》,涵盖平层入户、半层入户等共9种常见类型,供业主参考。印发了《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管理工作指南(试行)》及指导手册,制定项目协议书,提供资金分摊方案以便操作实施。

2

优化程序,凝聚民意达共识。目前,商品房性质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需要占用小区范围内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等公共场所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的规定执行,即需要经本小区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非商品房性质的老旧小区住宅需要加装电梯的,根据《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规定,申请人应当征求所在单元全体业主意见,经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由于实践操作中投票通过率都较低,因此建议适当放宽票数比例,优化表决程序,统一非商品房性质和商品房性质老旧小区住宅的选票比例规定,均以本单元建筑物专有部分面积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即为通过。

关于您提出的“优化程序,凝聚民意达共识”的建议,我局结合法律规定、政策实践与基层需求,从两方面推进。一是严格遵循法律依据,保障政策合规性。最高人民法院《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7017号建议的答复》指出,“实践中通常认为,建筑物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范畴”。2023年1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典型案例答记者问中也指出,“加装电梯属于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是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现行《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及实施意见中关于表决比例的规定,均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8条“双三分之二以上参与表决、双四分之三以上同意”的法定要求制定。其中,对商品房性质的老旧小区,因为加装电梯占用的是全体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必须组织全体业主表决。上述2个问题在制定过程中均已通过上级部门备案审查,并在2024年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立法后评估中肯定其合法性。二是加大指导力度,提升表决通过率。针对您关注的“投票通过率低”问题,我局在《管理办法》制定时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取消原有的“一票否决”制,既尊重多数业主意愿,又通过利益协调关注少数业主诉求;同时,我局主要领导带队前往拱墅区潮鸣街道开展专题调研,并召开商品房性质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经验交流会,推动做法落地。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对各地的指导力度,最大限度凝聚民意共识,积极稳妥推进加梯工作。

3

统筹协同,精准协调显效能。加强宣传力度,充分搭建业主共商、民主疏导的沟通平台,通过加梯“帮帮团”、召开加梯“红茶议事会”、组织公开听证等,以“代表领衔、多方参与”的模式,激发居民主体作用,由“一方加梯”变为“协同加梯”,提升加梯效率。同时,街道、社区搭建协商的“一张台子”,依托街道调解工作室、社区居民议事平台、街道法律顾问团等,及时协调加梯矛盾,积极促进达成共识,形成“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双向推进机制。

关于您提出的“统筹协同,精准协调显效能”的建议,我局联合市司法局正在积极探索加梯矛盾化解新方式。一是调解前置,源头化解矛盾。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将人民调解融入加梯全流程:针对业主之间分歧较大的项目,充分发挥社区、街道两轮调解程序的作用,组织人民调解员加入加梯工作小组、成立调解工作站,积极疏导加梯纠纷。二是组建帮帮团,强化多员参与。整合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程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等力量,组建190支、1600余人的加梯“帮帮团”志愿服务队伍,助推2000余个加梯项目通过联审。三是实施公开听证,平衡各方利益。为解决业主间不理性的加梯矛盾,创新设置公开听证制度,并制定《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公开听证工作指南(试行)》,指导全市统一、规范开展听证工作。目前全市已召开430余场加梯听证会,助推370余处项目顺利加梯。四是注重宣传,浓厚氛围。综合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微信等各类媒体,从提升宜居环境、促进邻里关系和谐等角度,引导公众逐渐形成共识,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加装电梯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制作印发6万余册加装电梯指导手册、在公共场所播放加装电梯宣传视频、多种形式的政策解读等方式,提高加装电梯政策的知晓度和参与度。

感谢您对加装电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我单位门户网站(http://fgj.hangzhou.gov.cn/),了解加装电梯方面的工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