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25-27783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9-24
发布单位: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保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淳安11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5-09-24  17:16        来源: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高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责任分担机制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我市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改进医保基金统筹管理工作、促进城乡医保事业公平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合理建议,切实推动医保基金统筹管理提质增效,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权益。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财政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建议杭州市财政进一步优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责任分担机制,打破固化的补助方式,加大杭州市财政对淳安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力度,将当年度基金实际缺口作为补偿基数,按比例予以补偿,以减轻包括淳安在内的区县(市)财政兜底压力。

按照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以及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基本医疗支出为淳安县当地责任。考虑到医保市级统筹后可能对各地带来的收支影响,在省级对市级未有资金补助的前提下,市里建立了财政责任分担机制,已动用自身财力对各区、县(市)的基本医疗保险补助等方面进行了支持,并对淳安县重点倾斜,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淳安县因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提高而造成的财政支出压力。

因人口老龄化、医疗服务价格提升、医疗成本上涨等各项原因,各地城乡医保基金支出均在逐年增长。淳安县2019-2021年城乡医保基金支出平均增长率约为15%左右。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市级统筹后淳安县城乡居民医保情况进行了测算:2021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4.45亿,按实施市级统筹前淳安县2019-2021年城乡医保基金支出平均增长率15%估计,2022年基金支出测算值为5.12亿元,现实际支出为5.59亿元,差额0.47亿元;2023年、2024年基金支出测算值分别为5.88亿元、6.77亿元,现实际支出为6.3亿元、6.7亿元,差额0.41亿元、0.07亿元。市级统筹后市财政对淳安县城乡医保财政定额补助每年为0.42亿元,也符合医保市级统筹因素的补助实际情况。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ngzhou.gov.cn/),了解支持我市医保政策调整、医保基金统筹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3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 蔡呈曦

联系电话:0571-8958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