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樟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调整杭州市城乡居民医保财政投入市县分担机制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我市医疗保障政策体系、改进医保基金统筹管理工作、促进城乡医保事业公平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合理建议,切实推动医保基金统筹管理提质增效,更好地保障参保群众权益。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财政局,现答复如下:
序号 | 具体诉求 | 答复内容 |
1 | 建议调整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缺口责任分担办法,以当年实际基金缺口为基数,按照“同城同待遇”标准,参照原主城区基金缺口承担比例执行,同时取消最高补助定额限制。 | 我省实行省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与市本级在财政上不存在隶属关系,按照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基本医疗支出属三县(市)当地责任。为切实缓解三县(市)在城乡居民医保缺口等基本医疗支出方面所带来的财政压力,市本级已给予了三县(市)一定的财政补助支持。 市级统筹后,短期内因政策因素会使居民医保基金支出一定程度上有所增加,但人口老龄化加剧、医疗技术发展、医疗需求增长、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因素,均会不可避免地造成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出的持续增长。为保证市级统筹后各地医保基金平稳运行,在省级对市级未有资金补助的情况下,市里建立了财政责任分担机制,在明确属地主体责任的前提下,给予各地一定的帮扶。每年市财政按政策给予1.38亿元的定额补助。2022-2024年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三年分别补助6540万元、12690万元、8139万元,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三县(市)因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提高而造成的财政支出压力,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三县(市)的关心和支持。 |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ngzhou.gov.cn/),了解支持我市医保政策调整、医保基金统筹管理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3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处 蔡呈曦
联系电话:0571-8958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