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MB19370226/2025-27784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9-26
发布单位: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医保
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拱墅5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 2025-09-26  16:42        来源: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次数:

刘政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完善我市长护险制度政策、推动长护险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杭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健委,现答复如下:

序号

具体诉求

答复内容

1

优化筹资渠道,提升保障水平(鼓励个人增加缴费金额、加大财政补贴力度、借助社会资源和力量)

1.长护险定位是社会保险,起步阶段致力于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保障问题。根据全省统一要求,我市于去年底制定出台《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杭政办函〔2024〕54号),2025年1月1日起全市域实施。在筹资政策方面,我市建立由个人、财政、医保基金等多渠道共同分担的长护险筹资机制,职工和居民实行统一筹资标准,起步阶段,按每人每年90元标准定额筹资。7月底,国家出台了长护险实施意见,对筹资机制有较为明确的政策规定,我们将根据国家、省的部署,综合考虑居民可支配收入、基金运行情况等因素,动态调整我市长护险筹资水平。

2.财政补贴是长护险基金筹集的重要来源。我市困难群众长护险费由政府全额补贴。在失能照护保障方面,除长护险制度外,政府对困难群众还有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制度安排,其中特困家庭由政府集中供养,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经济负担。

3.构建多层次长护保障体系,引入商业性保险机制,丰富和优化长护服务保险产品供给是老龄化社会的必然要求。我市积极鼓励社会资源和力量参与长护保障体系建设,支持引导商业保险公司推出商业化长护险产品,满足失能人员差异化的长期照护需求。

2

加强服务供给,提升护理水平(发展失能护理服务市场、提升护理人员数量和素质、推广医养结合模式)

1.我市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护理服务机构的建设和运营,截至2024年底,全市养老机构达230余家,其中民营机构占比超90%,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级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900余家,民营机构大都参与了运营;通过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来规范提升服务效能,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累计评选出五星级养老机构5家、四星级养老机构14家,三星级养老机构24家;为认知障碍老人提供个性化照护,全市共建有认知障碍照护床位4700余张。为破解城乡养老服务资源质量不均衡难题,全市首批遴选了248家定点长护服务机构,有医疗机构、养老机构以及居家护理服务机构,建立了专业化多层次的长护险服务供给体系。

2.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引进社会力量办培训,认定一批优质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做优培训品牌机构和品牌项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推动培训机构构建“教学-实训-就业”全链条服务机制。通过就业意愿清单、岗位需求清单、培训项目清单精准匹配供需,推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形成可复制的“培训+就业”模式。加强与相关协会、企业等合作,联合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和技能培训,推进养老护理员继续教育落地。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职业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鉴定补贴。为更好地实施长护险,国家专门新设立了“长期照护师”职业工种,并指导各地有序落地。6月底,我市已在全省率先开展长期照护师职业培训工作。目前,我市拥有养老护理员超1万人,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护理员数达28人。

3.我市先后印发《杭州市提升老年健康服务能力暨紧密医养联合体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深化医养结合十个方面的具体工作任务,加快医疗、养老两大资源优化布局和无缝衔接。支持举办医养结合机构,优化医养结合机构审批流程。鼓励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举办老年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截至2024年底,全市共有医养结合机构84家,建有16家康复医院、34家护理院,医疗机构老年康复护理床位数达到21817张。同时,成立杭州市老年健康指导中心、杭州市医养结合指导中心,组建以市、县级公立医院为牵头单位、医养结合机构等组成的紧密医养联合体,加强全市老年健康临床诊疗、健康管理等指导,组织开展老年健康服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我市老年护理服务能力。截至7月,10家市、县级医院与33家医养结合机构签订紧密医养联合体合作协议,全市2860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8家养老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

3

完善制度建设,促进健康发展(加快推进长护险立法、建立独立筹资机制、推动长护险健康发展)

1.国家已明确长护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独立险种定位。目前,社会各方正在积极推动长护险制度立法。

2.夯实各方缴费责任,形成合理分担机制,是长护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障。我市建立了由个人、财政、医保基金等多渠道共同分担的长护险筹资机制。明确起步阶段,长护险按照每人每年90元标准定额筹资。职工个人承担部分可从其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当年资金中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承担部分可通过医保费率平移转换等方式暂从其缴纳的职工医保费中划转。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缴费标准由个人和财政补贴按1∶2分担。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国家、省的部署要求,及时完善我市长护险筹资政策,确保制度可持续发展。

3.不断提升长护险工作服务质效。一是完善制度建设。我市按照“1+x”制度体系设计,制定印发了《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及《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杭州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为长护险的落地实施提供明确的政策依据。二是规范护理服务。我市长护险护理服务包含清洁卫生、营养摄取、排泄护理等六大类41项服务内容,各项服务内容均明确了基本服务要求、注意事项等具体要求,有效规范统一护理服务行为。三是加强服务监管。依托数字化手段,积极打造"浙里长护智析"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场景,已成功上线申请评估、待遇享受、护理服务等8个智能分析模型。实行长护险护理人员信息化管理,持证上岗率达100%,应用蓝牙信标、gps定位、人脸识别打卡等方式实现护理服务地点、时长等信息的有效采集,保证长护服务行为真实、可溯。

感谢您对我市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欢迎登录杭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ngzhou.gov.cn/),了解医保部门长期护理保险方面的工作信息。

杭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26日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市医疗保障局政策法规处  胡红梅

联系电话:0571-89583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