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消防救援局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有奖举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征求意见采集采纳情况
时间:2026-08-05
15:48
来源:杭州市消防救援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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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7月31日,《杭州市消防救援局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有奖举报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在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hangzhou.gov.cn/api-gateway/jpaas-jsurvey-web-server/front/dczj/showJsurveys.do?formId=3a6a8ad554e642cea2dfe94b6d9dc93c)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收到1人次2条反馈意见。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未采纳理由 |
1 | 条例第四条,现有存在电瓶车不挂牌的情况,故对于这部分不挂牌电瓶车无法起到处理作用。 | 采纳 | |
2 | 条例第八条落实情况有待验证,如通过牌照来识别电瓶车持有人,并通过平台推送,考虑到电瓶车所有权和使用权存在人车不一致的情况,不一定能得到相应信息,且部分为老年人,不一定能适应该平台,建议增加部门联动机制,住宅小区目前多由物业管理,保证电动自行车不进楼入户是物业企业最基本的职责,建议同步物业服务企业工作人员,由物业服务企业联动处理进行挪车。 | 采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