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100000000/2026-002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3-05
发布单位: 杭州市气象局
杭州市气象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工作的公告
时间: 2026-03-06  17:21        来源: 杭州市气象局 浏览次数:

为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浙江省雷电灾害防御和应急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做好2026年度雷电防护装置定期检测工作公告如下:

一、投入使用后的雷电防护装置实行定期检测制度,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年检测一次,对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场所的雷电防护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二、已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切实履行防雷安全的主体责任,主动委托具有相应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开展检测,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对拒绝进行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整改的,气象主管机构将依法对其予以处理。

三、从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的机构必须持有省级气象主管机构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在杭州从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按要求向浙江省气象局报告。

四、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防雷技术规范和标准,并使用“浙里防雷安全”小程序开展检测活动,按照浙江省气象局印发的检测报告模板出具检测报告。气象主管机构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及其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五、在浙江省从业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机构信息,可通过浙江省气象局官方网站(zj.cma.gov.cn)通知公告栏查询。

咨询及投诉举报电话:0571-8958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