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249100X/2026-10104608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1-11
发布单位:
杭州市公安局
主题分类:
公安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要活动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管控工作的通告
时间: 2026-01-11
15:06
来源: 杭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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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重要活动期间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各类违规违法飞行活动发生,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进一步加强活动期间无人驾驶航空器临时管控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一、管控对象
无人驾驶航空器,指没有机载驾驶员、自备动力系统的航空器。
二、管控时段和区域
2026年1月13日9时至2026年1月17日20时,北至体育场路,东至延安路,南至西湖大道,西至保俶路及西湖东线合围区域内。
三、管控措施
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各类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传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规定》等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