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011/2026-101045197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文化,卫生,体育
发文机关: 杭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5-12
发文字号: 杭政函﹝2026﹞46号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2026—2035年)的批复
时间:2026-05-13 16:10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市园文局:

你局《关于报请批复〈杭州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2026—2035年)〉的请示》(杭园文〔2026〕66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的《杭州市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规划(2026—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对《规划》中的主要内容予以明确。

(一)规划范围:杭州市行政辖区。

(二)规划期限:2026至2035年,其中近期至2030年。

(三)规划目标:贯彻落实国家、浙江省关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的相关要求,坚持“有利于突出中华文明历史文化价值、有利于体现中华民族精神追求、有利于向世人展示全面真实的古代中国和现代中国”,围绕杭州“历史文化名城、创新活力之城、生态文明之都”的城市定位和“建设世界一流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迈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独特韵味别样精彩世界名城”的城市发展目标,全面系统构建杭州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突出杭州历史文化核心价值,讲好杭州故事,传承杭州文化基因,实现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

(四)原则同意《规划》提出的历史文化价值体系、保护对象体系、传承利用与分区指引、保护传承工作重点、实施与管理保障等内容。

二、因规划实施需要,需对《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规划》成果由文本和图集组成,两者互相补充,不可分割,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规划》由你局负责解释。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