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011/2026-10104519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 杭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6-04-07
发文字号: 杭政函﹝2026﹞33号
有效性: 有效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杭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2个应急预案的批复
时间:2026-04-10 10:30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关于报请印发杭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杭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请示》(杭环〔2026〕5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修订后的《杭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杭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局要尽快将修订后的《预案》印发给各区、县(市)政府和市级有关单位,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你局要及时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做好《预案》的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提高防范、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三、你局要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的通知》(杭政函〔2022〕33号)要求,结合《预案》实施情况,认真做好《预案》的发布、检查、评估、修订等动态管理工作。

四、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6〕17号)、《关于印发〈杭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函》(杭饮水办〔2019〕15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