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580267448L/2026-10104870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26﹞16号
成文日期: 2026-02-12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0-2026-0002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政策解读
时间:2026-02-14 10:12 来源: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最低工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并要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25年12月26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5〕23号,以下简称省政府文件),决定从2026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同时,要求各设区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根据上述规定和要求,为提高低收入劳动者工资和基本生活水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决定调整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

  二、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

  2.《最低工资规定》(原劳动和保障部令第21号);

  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5〕23号)。

  三、起草过程

  省政府文件下发后,我们及时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工商业联合会、市企联/企协及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的意见,均表示同意。1月5日1月15日,我们将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及局官网公布,公开征求广大市民的意见,收到意见建议1条,与本次征求意见无关,不予采纳。

 

  四、主要内容

  调整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月最低工资标准2490元调整到2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原来24元调整到25元。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新的标准调整时止。县(市)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杭州市区历年来最低工资标准都是按省政府文件公布的第一档执行,这也是当前我市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城市范例的重要举措之一。

  2024年5月8日印发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4〕37号)予以废止。

  五、术语解释

  所谓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六、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

  联系人:沈迪

  联系方式:057185254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