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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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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11-20 10:53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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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等文件要求,我市对2024年12月31日以前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525件、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133件、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36件。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述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对此次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62件、已失效的26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一并予以公布。 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中涉及财税、收费标准等内容的,执行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因机构改革部门职能调整涉及工作任务调整的,按照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实施。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30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25件).pdf 4.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62件).pdf 5.清理结果公布前已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6件).pdf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5年1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