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1000024894011/2026-10104519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26﹞16号 成文日期: 2026-02-12
发布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0-2026-0002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时间:2026-02-14 10:12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5〕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从2026年1月1日起,将我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66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5元。

  各县(市)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予以公布。

  前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4〕37号)同时废止。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