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330100000000/2026-101045194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杭政函〔2026〕41号 成文日期: 2026-04-17
发布单位: 杭州市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教育
有效性: 有效 统一编号: ZJAC00-2026-0006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6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噪声管理的通告
时间:2026-04-23 09:56 来源: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

为确保杭州市区考生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期享有安静的复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市政府决定,在2026年度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加强噪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除抢修抢险工程外,禁止市区所有建筑工程在中高考期间夜间施工作业。禁止夜间施工作业时间为:2026年6月1日22时至6月10日6时、2026年6月14日22时至6月21日6时、2026年12月31日22时至2027年1月8日6时。请相关施工单位提前做好准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

二、在2026年度高考(含选考)日(6月7日至10日)、中考日(6月20日、21日)、学考日(7月4日、5日),2027年选考(含学考)日(2027年1月6日至8日)考前半小时至考试完毕前,禁止在市区各考点周边实施下列行为:

(一)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包括拆房施工作业)和建筑物内装修作业;

(二)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其他发出高噪声的音响器材;

(三)机动车船鸣喇叭;

(四)燃放烟花爆竹;

(五)其他产生噪声污染的活动。

三、在中高考等特殊时期,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照噪声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通告要求,积极配合有关管理部门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禁违法产生噪声干扰考生复习、考试和休息。

各有关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噪声污染的执法监督管理,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据噪声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四、公开受理电话:110(公安部门)、12345(其他部门)。

本通告自2026年5月20日起施行。如2026年度中高考等时间发生变化,上述噪声管理措施实施时间自动作相应调整。

特此通告。

附件:市区噪声分类及公开受理电话

 

 

杭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区噪声分类及公开受理电话

 

编号

噪声分类

公开受理电话

1

道路交通噪声

110

2

公共场所高音喇叭或其他高噪声音响器材噪声

3

商业活动中高音喇叭噪声

4

居民住宅建筑物内装修噪声

5

燃放烟花爆竹噪声

6

其他噪声

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