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501批次,不合格12批次。现通告如下: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茶叶及其制品、保健食品、乳制品、饮料等17类食品共计71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水果制品、方便制品等26类食品共计258批次样品,合格251批次,不合格7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秦杭贸易有限公司(萧山区瓜沥镇国庆村三组)销售的1批次红薯淀粉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钟苏清(杭州采荷农贸市场2--135、137)销售的1批次龙眼二氧化硫残留量和1批次香蕉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宋派酿造(杭州)有限公司(钱塘区下沙街道元成路211号3幢2楼201室)销售的1批次轻洲·中国清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滨江区马西彬蔬果店(滨江区迎春小区50号商铺)销售的1批次耙耙柑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滨江区堂明蔬果店(滨江区迎春小区39号商铺)销售的1批次螺丝椒啶虫脒和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西兴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旺财粮油店(滨江区西兴街道固陵路64号一层杭州市西兴农副产品综合市场B区13、14号)销售的1批次小本(鸡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调味品等10类食品共计172批次样品,合格167批次,不合格5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市钱塘区正翔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钱塘区下沙街道天城东路955号金沙湖畔商业中心4幢商铺13号)销售的1批次腐竹制品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萧山老观面馆(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鸿兴路332-5号)销售的1批次桂林干米粉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富阳区富春街道喵吉烘焙店(富阳区富春街道春秋北路271号(玉长城商业广场步行D21号铺位))销售的1批次脆松卷(烘烤类糕点)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宴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滨江区浦沿街道信诚路555号2幢103室)销售的1批次长吻鮠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余杭街道刘炼武牛肉馆(余杭区余杭街道联兴路149、151、153号)销售的1批次牛肉克伦特罗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检验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