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489778/2025-27745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25-07-11 | |
发布单位: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近期,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生产环节、流通环节、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市本级抽检1509批次,不合格26批次。现通告如下:
食品生产环节抽检了速冻食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肉制品等22类食品共计532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食品流通环节抽检了食用农产品、调味品、饮料、肉制品等21类食品共计487批次样品,合格472批次,不合格15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富阳区富春街道玉治副食品商店文教北路店(富阳区富春街道文教北路63号、65号)销售的1批次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淳安县临岐镇爱梅果蔬店(淳安县临岐镇复兴街66号)销售的1批次红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瓶窑镇小胖水产品店(余杭区瓶窑镇新兴路33号)销售的1批次鲫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溪头农贸市场傅菊梅(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溪头农贸市场)销售的1批次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建德市邵江浪蔬菜摊(个体工商户)(建德市新安江街道焦山农贸市场17号(自主申报))销售的1批次胡萝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建德成信水果批发部(个体工商户)(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惠民路33号、政法路13号85室(自主申报))销售的1批次小台芒戊唑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辉杭超市有限公司(拱墅区康桥街道丽水北路555号2幢地下一层、1楼102室)销售的1批次鱿鱼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辉杭超市有限公司(拱墅区康桥街道丽水北路555号2幢地下一层、1楼102室)销售的1批次红壳鸡蛋地美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余杭区瓶窑镇小胖水产品店(余杭区瓶窑镇新兴路33号)销售的1批次鳊鱼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溪头农贸市场张小玲(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溪头农贸市场蔬菜18)销售的1批次铁棍山药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浦沿农副产品综合市场明豪蔬菜店(滨江区浦沿街道浦沿农贸市场(蔬菜摊-10))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杨家村农产品交易市场李影水产品经营部(下城区杭州杨家村农产品市场营业房4号)销售的1批次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西溪花园农贸市场士旭蔬菜店(西湖区杭州西溪花园农贸市场15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留下农贸市场德连水产店(西湖区留下街道杭州留下农贸市场2F-047号摊位)销售的1批次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溪头农贸市场张小玲(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溪头农贸市场蔬菜18)销售的1批次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餐饮服务环节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等10类食品共计490批次样品,合格479批次,不合格11批次。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供货)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杭州张功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江干区四季青街道三新路158号铭鑫大厦第一层101室)销售的1批次钭家咸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滨江区若渝餐饮店(滨江区浦沿街道滨盛路3867号宝龙城3幢1-005室(自主申报))销售的1批次黄心土豆铅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拱墅区刘记鹤乡烤肉店(拱墅区祥符街道杭行路688号星运大厦1幢106室)销售的1批次千张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钱塘区北方人家餐饮店(钱塘区义蓬街道义隆路215号一楼、耀顺江东金座23幢1-4号一楼)销售的1批次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红嬉红餐饮有限公司(拱墅区祥符街道杭行路688号星运大厦2号楼104、105室)销售的1批次九悦西五香榨菜粒(盐水渍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滨江区兴顺餐饮店(滨江区长河街道齐飞路279号-2-6)销售的1批次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叶春阳餐厅(钱塘区下沙街道元成时代中心6幢商铺3、4号,金乔街59、61号)销售的1批次熏豆干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鑫栋和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转塘街道丽景路18号B-104)销售的1批次菜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香衢园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西湖区西溪街道教工路88号立元大厦403室)销售的1批次咸肉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市钱塘区琴川筋牛座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钱塘区义蓬街道青六中路667号1幢5楼508)销售的1批次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仙人掌农家菜馆(西湖区西湖街道下满觉陇34号)销售的1批次花鲢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处置。
检验依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5年版)